3前区议员涉维园集会阻差办公罪成 2人判社服令文念志押后判刑

2022-11-25 17:34

被告左起: 文念志、陈振哲、郑仲恒。资料图片
被告左起: 文念志、陈振哲、郑仲恒。资料图片

2019年区议会选举前夕,3名区议会选举候选人在维园参与未经批准的选举集会,均被控「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日前经审讯后3人被裁定罪成,署理主任裁判官黄雅茵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均判处被告陈振哲及郑仲恒240小时社会服务令,指他们多年有规律的生活,对事件有悔意,以及就案件控方出现检控延误。另被告文念志则被押后至12月16日判刑,以待进一步索取社会服务令及背景报告,期间他续准保释。

被告文念志(左);被告陈振哲(右)。
被告文念志(左);被告陈振哲(右)。
被告郑仲恒。
被告郑仲恒。
被告左起: 文念志、陈振哲、郑仲恒。资料图片
被告左起: 文念志、陈振哲、郑仲恒。资料图片

辩方求情提到,即使被告文念志仍处于工伤的状况,令感化官不建议判处社会服务令,但整体而言报告相当正面,值得给予他机会,望法庭法庭能押后多约2至3星期后索取跟进报告,以清晰了解被告的健康情况再作判刑。辩方续指,被告陈振哲的报告亦相当正面,他过往20年总会参与义工服务,更将其以前区议员的办公室成为流浪猫的收容所,让超过百多只猫受惠,且在不同的办学团体里设立奖学金,包括香港城市大学等,现时对于事件已感到后悔,明白当时理应跟警方合作,冀法庭考虑到以上因素和就案件出现延误的情况下,判处中强度的社会服务令。

辩方又指,被告郑仲恒的报告亦十分正面,在集会期间应配合警方维持秩序,案发后深感后悔,有再次思考过不恰当的行为,及其好朋友即沙田区议会主席麦润培的求情信显示郑因事件已造成心力交瘁,在不断等待审讯期间亦出现情绪不稳定的情况,并指出控方明显出现检控延误,因此盼法庭同意社会服务令是合适的判刑。

黄官判刑时指,虽案件经审讯后裁定罪名成立,但各被告在事件中没有涉及暴力情况,只是跟警方争辩选举集会的权利,阻挠行动亦不严重,且他们多年来都有规律的生活,包括被告陈振哲担任殡仪学院院长、被告郑仲恒对社区服务作出贡献,因此相信他们感到后悔,并愿意以社会服务作补偿,且另外就检控延误而言,黄官批评控方在案件中举棋不定,多次大幅修订控罪,以致需要重新排期审讯,认同案件出现检控延误,故就控罪均判处被告陈振哲及郑仲恒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另被告文念志则押后至12月16日判刑,以待进一步索取相关报告。

被告依次为前大埔区议员文念志(31岁)、前大埔区议员陈振哲(49岁)及沙田区议员郑仲恒(32岁),他们被控于2019年11月2日,在维多利亚公园故意阻挠高级督察18506、女总督察倪采欣及警司张志伟。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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