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内两度刑毁法轮功展板及横额 装修工认罪另2汉周五审

2022-12-08 16:52

由左至右被告:卓进燊、胡爱民及周永林。卢江球摄
由左至右被告:卓进燊、胡爱民及周永林。卢江球摄

3名中年男子去年涉嫌同日内两度毁坏法轮功展板及横额等,同被控2项刑事毁坏罪。其中一人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认罪,警诫下称不满法轮功「祸害市民」,于是「见义勇为整烂佢啲档口」。裁判官梁雅忻将判刑押后至下周一(12日),期间他续准保释。馀下2名被告否认控罪,将于明日受审。控方表示会传召8名证人,依赖3人共同行事和对话纪录举证,辩方则将会争议其中相关性。

认罪被告周永林承认的案情指,案发当日法轮功在黄大仙广场外和旺角惠丰中心设街站,被告与「男子1」用𠝹刀及黑色喷漆分别损坏其横额、展板、旗杆等,「男子2」则负责举机拍摄,之后3人分别一同逃往龙翔道和西洋菜南街。警方从「男子1」的手提电话找到「男子2」的相片,对话纪录亦显示二人案发前后有沟通。被告随后被捕,他在警诫下表示:「我睇唔过眼法轮功祸害市民,于是同人经过时就见义勇为,整烂佢啲档口。」

被告无律师代表,亲自求情称对于法轮功横额上污蔑中国的字眼「一时睇唔过眼」,因而犯案,是其个人选择,无收取组织利益。被告表示愿意作出赔偿,冀法庭轻判。

被告依次为胡爱民(47岁,无业)、周永林(43岁,装修工)和卓进燊(53岁,无业),同被控于2021年4月3日在黄大仙广场附近公众地方,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于他人的16块展板及一块横额,合共价值3,500元;以及同日在旺角亚皆老街与弥敦道交界惠丰中心外,损坏属于他人的2块展板、2支旗及一支杆,合共价值3,500元。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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