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处延长非永久性居民在外申请延期留港安排 至明年6月底
2022-12-09 19:24
入境处公布,考虑到目前新冠疫情的情况,处方让身在本港以外地方的合资格非永久性居民申请延长逗留期限的便利措施,将延长至明年(2023年6月30日)。
有关措施自今年4月8日起实施,并原订12月31日届满,在安排下,目前身处本港以外地方而其逗留期限将届满(一般为4周内)的合资格非永久性居民,可于2023年6月30日前按相关措施申请延长逗留期限。
合资格申请便利措施的非永久性居民组别如下:
1. 一般就业政策(包括就业及企业家来港投资)
2.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3.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4.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
5. 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
6. 科技人才入境计划
7.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8. 以受养人身份居留
9. 修读全日制课程的学生
入境处发言人提醒有关申请人,获批准延长逗留期限并不意味或代表处方承认他们符合取得香港居留权的通常居住要求。即使他们的延长逗留期限申请获批准,入境处会在其申请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时作出审核,以核实有关人士是否符合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7年的要求以取得香港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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