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暴动罪成5男1女求情称已深切反省 官12.13判刑
2022-12-10 12:30
理大冲突案五男一女早前被裁定暴动罪成,案件原订今(10日)于区域法院判刑。辩方求情时提到被告已深切反省,希望早日服刑完毕后照顾家人及完成学业等,冀法官酌情判刑或考虑教导所及劳教中心等选项。暂委法官黄士翔听取六名被告的求情后,押后案件至下周二(12月13日)下午5时15分进行判刑。
六名被告依次为二十三岁非紧急救护运送服务员陈俊邦、十九岁女学生陈颂欣、二十二岁餐厅经理郭添明、十八岁中五学生罗健洋、二十三岁浸大学生李日朗及二十三岁建筑工人袁太林。
控方甫开庭便指近日已向法庭提交理工大学设施及可持续校园总监刘伟良的新证人供词,希望法庭就此了解理大暴动对理大的损毁及影响,但无意亦不会要求被告赔偿,辩方则争议有关供词。据悉,有关供词指理大暴动令理大损失三亿元,黄官提出需要传召证人出庭作证,控辩双方经协商后删除理大因此损失三亿元的句子,控方呈上修订版证人供词后便毋须传召证人出庭。
辩方求情时指,陈俊邦背景良好,他在2020年担任医管局非紧急救护员,曾参与抗疫工作,但及后因本案被捕而被解雇,他便改为任职救生员及蔬菜店职员,没有改弃自己;陈颂欣报告正面,希望被判入教导所;郭添明明白理大暴动引起涟漪效应,引伸其他示威事件出现,但本案没有证据指郭实质作出暴力行为,冀法庭酌情轻判;罗健洋因本案延期修业,有望被判入教导所,尽早完成服刑后重拾学业;李日朗被捕后停止学业,在三年的等候期间已自我更生,他在求情信提到「知道法官裁定我罪成,案件严重⋯预计面对的刑期不短⋯无法报答家人的养育之恩,我万分内疚」,希望法庭考虑判他入劳教中心;袁太林指她当年守法意识薄弱,受社交媒体影响,现已深切反省。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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