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编辑涉藏雷射笔等被控管武 警称见到雷射笔从被告手中滚落地

2022-12-19 13:09

被告唐健丰。
被告唐健丰。

2019年9月8日有网民发起香港人权与民主祈祷会,26岁男编辑涉在旺角管有雷射笔及雨伞等物品,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涉案男编辑不认罪,案件今(19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开审。控方今早读出女督察刘晓颖的书面供词,指案发当晚有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聚集,人数曾高达800人,有人向警署投掷石块及用雷射笔照向警方;控辩双方不争议被告当晚在旺角中心外被捕,及后警员在他身上搜出雷射笔和面罩等物。

被告唐健丰(27岁)、报称编辑,被控于2019年9月8日,在旺角快富街及弥敦道一带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2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1把雨伞和1支行山杖。

控方今早传召女督察刘晓颖作供,案发时驻旺角警区特别职务队第4队。控方呈上刘的书面供词,并在庭上读出,指案发当晚近9时,约800名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聚集,其后在太子道西及西洋菜南街交界有人向警署投掷石块,亦有用雷射笔照向警署出入口及2楼露台的驻守警员,太子道西亦被人堵塞,刘当晚多数透过扩音器向示威者作出警告,但示威者未有散去,及至当晚11时45分,警方在太子道西、西洋菜南街及弥敦道一带展示扫荡。

辩方透露,将会争议涉案其中1枝雷射笔的证物连锁性,而就管有另1枝雷射笔、雨伞及行山杖,将会提出合理辩解。

另外,控方今早读出双方不争议的同意事实,指案发当日晚上近12时,警员在旺角快富街旺角中心外拘捕被告,及后警方在旺角中心外的地上检获1枝涉案雷射笔,被警员另在被告身上搜得另1枝雷射笔、行山杖、雨伞、1个深色面罩、1个口部过滤器、1对手套、1对手袖及1个黑色头灯。

证人警员梁淇锋。
证人警员梁淇锋。

控方今午传召警员梁淇锋作供,梁现驻长洲分区、案发时驻水警总区内部梯队第2队,梁供称案发当晚他随队乘搭警车到弥敦道及亚皆老街交界,该队早前收到线报指有200人攻击警署及逃向尖沙嘴方向。他下车后看见约数十名穿深色衣物的蒙面示威者,有示威者朝尖沙嘴方向逃跑,其后约20人转入快富街。梁称他亦加快脚步,转入快富街,其后看见戴防毒面具、手持蓝色长伞的被告,当时被告尝试逃跑及迎面跑来,他便叫到「唔好走!」及尝试将被告逼向墙角,被告手舞足蹈及用力挣扎,遂将被告制服在地上及绑上胶手扣,期间又看见有1枝雷射笔从被告手中滚到地上。梁其后将被告交给同事33947接手。

辩方盘问时,问到当该队警员转入快富街时,有否截停其他人。梁指其他同事亦有截停疑人,但他对具体人数没有印象。在盘问下,梁同意当时在快富街,大部分人是背向警方逃跑,但被告是面向警方,及迎面跑向梁。辩方另指,当晚警方并没有在弥敦道及快富街一带拉起封锁线,行人亦有可能走入快富街。梁亦同意。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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