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三孩政策|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及生育数量限制
2023-01-30 16:14
四川省卫健委印《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办法》),取消是否结婚和取消生育数量的限制,规定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有关办法2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四川省卫健委称,完善生育登记制度,是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内在要求,是完善国家生育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和全生育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强化人口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服务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
在此背景下,《办法》对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共16条。《办法》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此外,《办法》亦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规定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该《办法》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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