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4男油麻地参与暴动罪成 分别判囚4年10个月至5年

2023-02-03 16:12

任雪莹判刑后于庭外指,市民享有言论、集会及游行自由,但若出现违法行为警方会严正执法。
任雪莹判刑后于庭外指,市民享有言论、集会及游行自由,但若出现违法行为警方会严正执法。

2019年11月18日理大爆发激烈冲突,大批市民应网上号召于油尖旺一带聚集,其中4名男子在油麻地参与暴动,早前经审讯他们均被裁定暴动罪成,今日(3日)于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囚4年10个月至5年。法官张洁宜指本次暴动的示威者有一定预谋,目无法纪,在人烟稠密的街道多次投掷汽油弹,漠视其他人的人身安全。

被告陈思朗(34岁,的士司机)、朱兆辉(31岁,摄影师)、梁家乐(21岁,学生)及梁栢熙(29岁,建筑工人),同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弥敦道近窝打老道交界参与暴动。另同案被告为欧育婷(23岁,大学研究员)和陈亮希(19岁,技术学徒)。欧已被裁定暴动罪脱;陈则承认暴动罪,被判入教导所。

辩方求情指,虽然被告陈思朗被搜出有关示威者的物品,但它们并非攻击性物品,加上亦没有证据下他曾参与前线冲突,反而是一位轻微角色,陈另已有计划在服刑时重考公开试,特别是学好英文。辩方续指,被告朱兆辉于非牟利机构工作,再经过不同人士的求情信,对其评价均为正面,即使他喜爱现时的工作,并做得很好,但先前作出的行为已偏离人生轨道,而且他将来入狱后将报读职训课程,以及在案中他并非积极冲击人士,冀法庭从轻发落。

辩方再指,被告梁家荣自幼父母离异,由其祖母从小照顾,但早前祖母离世对他造成一定打击,同时他在现时懂得反省,加上他承认绝大部分控方案情,节省法庭时间,且现时社会转趋平定,判刑时阻吓性惩罚可以减少,望法庭让梁尽早回归社会;被告梁柏熙需要照顾其妻子及家人,为家中的经济支柱,对现时失去工作及收入,对他们感到非常抱歉、内疚,且在其亲撰的求情信上,亦指出虽会面对较长刑期,但他仍然不会放弃,考取多个专业资格,装备自己,现时已有悔意,明白案发时不应出现在现场,另梁被搜出的物品并非破坏性工具,再就现时社会状况,其重犯机会极低,同时他亦同意大部分控方案情,节省法庭时间。

东九龙总区公众活动调查组总督察任雪莹判刑后于庭外指,本案为理大事件中第3宗经审讯后罪成判刑的案件,当中被捕的213名被告中,有48人被裁定暴动罪成。任续称,市民享有言论、新闻、集会及游行自由,当中若出现违法行为警方会严正执法。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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