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习社东主涉扫背摸大腿等非礼女同事全部控罪不成立 官:接触或出于安慰

2023-02-06 13:02

被告关玉嘉(持伞者)。资料图片
被告关玉嘉(持伞者)。资料图片

45岁补习社东主涉于前年6月至7月间,多次非礼18岁兼职女同事,包括摸手、扫背、闻头发、搂腰及摸大腿内侧等。涉案男东主否认4项猥亵侵犯罪及3项普通袭击的交替控罪,经审讯后,今日(6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控罪不成立。暂委裁判官陈安婷指,事主对被告非礼行为存在多个说法,亦不排除被告称该些接触是出于安慰事主,故控方未能成功举证。

陈官裁决时指,根据事主X所指,2021年6月18日下午2时,她在案发补习社内工作,被告著她到办公室内整理文件,突然被告双手捉住她右手,来回摸她的右手背约20秒。虽然X的指称是「摸」,但她在庭上示范动作却是「捽」。被告自辩时解释只捉住X右手一次,目的是安慰她,而说「你真系一个好重要嘅人才」则是鼓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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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作供指,被告突然拿起她一撮头发及靠近用鼻嗅,又问及X身高,陈官表示被告评论X的身高及体味,不一定有性骚扰意图,未必构成非礼。对于X作供指被告环抱她及用鼻嗅其头发约30秒,而被告解释因X向其表示成绩不理想及情绪低落,当时只碰X肩膊,目的亦是安慰她。

陈官续指,事主X指称被告用手摸其大腿内侧一事,X于庭上作供及示范时,曾数次改变说法,而被告自辩称只拍X大腿2次以作安慰她。陈官认为虽被告没有获得事主同意而接触她,但X于盘问下承认半小时前曾因成绩不理想而在被告面前哭,故不排除被告是安慰他,再加上被告说法不一,因此未能证明被告有意图非礼或袭击她。

被告关玉嘉、报称补习社老板,被控于2021年6月18日至7月23日期间,4度在红磡马头围道红磡广场2楼某铺内猥亵侵犯女子X;他另被控3项普通袭击的交替控罪。

法庭记者:杨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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