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8岁童入男厕口交 有风化案底聋哑男认猥亵侵犯

2023-02-08 12:50

案发在屯门良景邨良景广场的1楼男厕。 (星岛制图)
案发在屯门良景邨良景广场的1楼男厕。 (星岛制图)

曾有风化案底及为聋哑人士的31岁无业男在2021年12月,邀请正于屯门一个公园玩耍的年仅8岁男童,到寿司店用餐后,再强行将他拉入男厕厕格内,并作出历时1分钟的口交。该男子今日(8日)于区域法院承认1项猥亵侵犯罪。法官李俊文押后案件至2月24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心理报告,期间他须还柙看管。

案情指,2021年12月12日下午2时左右,男童X前往屯门的一个公园,到达后见到被告及几个朋友,包括女童Y。X及Y在公园和另一朋友玩时,被告提出请他们喝饮料,但他们没有接受,其后被告提出陪他们去厕所,他们便一起去屯门良景邨良景广场1楼的男厕。

案情指被告与两童到良景广场用餐后,陪X去厕所。
案情指被告与两童到良景广场用餐后,陪X去厕所。

被告之后邀请X和Y去用餐,虽然他们拒绝邀请,但被告坚持请客,因此到良景广场的寿司店,直至下午4时30分左右用餐后,被告再次提出陪X去厕所,因此他们进入男厕,Y则在外面等候。当进入男厕后,被告便强行将X拉入厕格,脱下其长裤及内裤,替X口交,为时约1分钟。X觉得核突,于是推开被告,试图拉起其长裤及内裤,但被告又再把X的裤脱下,X之后大力把其裤拉高,立刻跑出男厕,与Y离开现场。事后不久,X向Y及其母亲投诉被告的所作所为,并报警处理。

翌日深夜12时10分左右,被告在良景广场附近被捕,另于同日在警诫下陈述在案发当日下午2时30分左右,他在「公园饮啤酒、食烟、食嘢及周围睇嘢」,期间遇见X,且「带X及Y去寿司店食嘢」。

被告郑杰丰承认于2021年12月12日,在屯门良景邨良景广场的1楼男厕内,猥亵侵犯8岁男童X。

法庭记者:锺瀚霖

《星岛头条》APP经已推出最新版本,请立即更新,浏览更精彩内容: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187235123.xyz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