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冲突|13人涉警大兴行动基地外非法集结 3人开审前认罪

2023-02-13 16:34

2019年10月网上流传警方在大兴行动基地内测试催泪气体,并号召前往该处示威。资料图片
2019年10月网上流传警方在大兴行动基地内测试催泪气体,并号召前往该处示威。资料图片

2019年10月网上流传警方在大兴行动基地内测试催泪气体,并有人号召前往该处示威。有示威者在场叫嚣、以镭射笔及电筒照向警方,多人被捕。其中13名男女,被控参与非法集结等共11罪。案件今早 ( 13日 ) 于区域法院开审,3人于开审前承认非法集结罪,馀下10人不认罪受审。法官谢沈智慧批准3人以原有条件保释至3月24日求情及判刑。另有1人承认未能在规定下出示身分证明文件罪。

13名被告依次为何明轩(27岁、导师)、李志斗(24岁、学生)及周沛桦(21岁、女学生)、陈达富(26岁、无业)、何奕恒(21岁学生)、李嘉熹(24岁、社工)、陈家朗(20岁、学生)、吴嘉俊(38岁、技术员)、许诺(20岁、学生)、14岁男学生、邓唯健(17岁、学生)、梁文健(23岁、侍应)、陆俊恒(19岁、学生),以上均为案发时年龄。他们一同被控于2019年10月30日,在屯门良运街近震寰路80号大兴警察行动基地的公众地方参与非法集结。

被告何明轩、陈家朗及14岁男学生,3人承认非法集结罪,而李志斗则承认未能在规定下出示身分证明文件罪。

何明轩、李志斗、陈达富、何奕恒、吴嘉俊、许诺、14岁男生各被控1项在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罪,何明轩和14岁男生就此控罪获存档法庭,馀下被告则不认罪。周沛桦另被控管有适合用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亦获存档法庭。

非法集结罪案情指,2019年10月30日,有网上贴文发起号召叫人围攻位于香港新界屯门大兴行动基地,对指称警方于2日前在该处进行的催泪弹训练提出抗议。

约晚上8时50分,大约200名示威者在良运街近大兴行动基地集结,其中有人向警方大喊侮辱性言词,亦有一些人以激光照射负责看守大兴行动基地的警务人员。同时有另一批支持政府的示威者在大兴行动基地外集结,高呼反对良运街示威者的言词,而该批示威者随后在警方的警告下散去。

警方多次展示蓝色警告旗,又警告示威者散去,惟示威者仍没有散去并继续留在现场。良运街的示威者将行动升级,拆除行人路铁栏及在架设路障,更干扰交通灯。

其后,警方于震寰路开始进行扫荡,并进入位于良运街的建生邨商场,于商场内截停及拘捕何明轩,他当时身穿黑色衣著。

扫荡期间,警员18309走近屯门兆轩苑时,他看见一大群示威者跑进位于良运街逸生阁的大堂。警员便立即追捕及进入逸生阁的大堂,截停及拘捕陈家朗,当时陈身旁的地上有1个防毒面具、 1顶黑色鸭舌帽、1副护目镜、1个黑色头套及1副眼镜,陈亦承认那些物品是属于他的。

14岁男生则在良运街近灯柱 FA2595被警员截停及拘捕,当时他脸部以黑色围巾遮盖,颈部悬着一个防毒面罩。

另外,未能在规定下出示身份证明文件罪的案情指,警员在屯门建生轻铁站附近要求李志斗出示身份证,但他未能向警员出示而被捕。

法庭记者:杨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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