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茂坪警区扫黄拘5本地女子 移除逾400张宣传色情服务告示及纸牌
2023-02-16 01:19
秀茂坪警区特别职务队及刑事部根据线报及经深入调查后,昨日(15日)下午展开代号「冠军」(CHAMPION)及「夜旗」(NIGHTFLAG)的打击非法劳工及扫黄行动,突击搜查观塘区康宁道一大厦内多个单位。
行动中,人员捣破两间怀疑无牌按摩院,并拘捕4名本地女子,年龄介乎43岁至60岁,涉嫌「管理无牌按摩院」及「协助管理无牌按摩院」。同时,人员亦在该大厦内的公众地方,移除逾400张用作宣传色情服务的告示及纸牌。另外,人员于康宁道、通明街及牛头角一带进行巡查,其中在通明街拘捕1名57岁姓王的本地女子,涉嫌「唆使他人作出不道德行为」,并在附近一单位内检获一批证物,包括避孕套、湿纸巾及润滑油等。
秀茂坪警区会继续留意有关情况及进行情报搜集,打击非法卖淫活动罪行,降低对民居的滋扰。
警方亦提醒市民,根据《刑事罪行条例》(香港法例第200章)第139条,任何人将任何处所、船只或地方经营作卖淫场所,或管理/协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控制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船只或地方,即属违法,一经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3年;经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10年。另外,任何人身为处所的拥有人或租客或其代理人将处所全部或部分出租,而知道其全部或部分将经营作卖淫场所;或如处所全部或部分已用作卖淫场所,故意参其继续作此用途,亦同违法,一经定罪,可被判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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