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长涉收贿款50万助通报收债资料罪成 还柙3月中判刑

2023-02-25 11:20

被告李鸿发。
被告李鸿发。

51岁前警长2019年任职时涉嫌接受兄长「舅仔」贿款50万元,协助他人调查三合会社团追收债项的资料,被控公职人员受贿罪。被告否认控罪,经审讯后,今日于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区域暂委法官陈永豪将案件押后至3月18日判刑,以待为被告索取背景报告,期间须还柙。

陈官裁决指,麦黄2人确有透过whatsapp要求被告提供协助。被告亦有收取麦于2019年4月25日发出的50万元支票。确认被告有向其相识的同袍查询,警方有否介入黄被滋扰一事。陈官认为控方已在毫无合理疑点证明被告干犯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因此裁定罪成。

被告李鸿发,案发时为东区警区刑事调查队警长。他被控于2019年7月5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从麦智元接受50万元,作为其协助黄君游(又名Sam Wong)在收债事宜调查的诱因或报酬;交替被控于同日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而接受麦智元提供的50万元款项。

廉署发言人指,署方一直与警方保持紧密合作,定期为各级警务人员提供诚信培训,提醒他们必须严格遵守《防止贿赂条例》,切勿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法庭记者:杨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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