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沙田区议会主席李志宏涉领事馆外违限聚令 裁定表证成立

2023-03-28 14:03

被告李志宏。陈浩元摄
被告李志宏。陈浩元摄

2020年泰国发生反政府示威,同年10月网上有人呼吁声援泰国示威,并前往泰国驻港总领事馆外聚集和叫口号,多人遭警方票控违限聚令,包括民主派时任区议员李志宏。李否认参与受禁羣组聚集罪,今(2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审。警务督察供称,当日约31名示威者在多次警告下不愿散去,遂指示队员截停示威者及作出票控。审讯下午续。

传票控罪指,李志宏(27岁,前区议员)于2020年10月21日在中环东昌大厦3楼平台参与受禁群组聚集。

证人江如腾。陈浩元摄
证人江如腾。陈浩元摄

控方传召督察江如腾作供。江现驻港岛机动部队,案发时驻中区警区。江的书面证人供词指,2020年10月21日,网上有人呼吁到泰国驻港总领事馆外集会示威,警方同日约10时半抵达东昌大厦3楼平台,当时已有记者在场,示威者陆续到场。将近11时,他注意到示威者人数多于4人,便发出限聚令警告,并呼吁在场人士分开或离开。示威者一度分开及走到记者采访区后,其后示威者人数增至约30人,并叫口号「声援泰国民主运动」、「泰国同行,携手并肩」等。

江的书面供词续指,他再次发出警告,但示威者没有散去,有4人手持黑底橙字的标语牌,走到示威者前方及高叫口号,示威者和应,江再次发出警告。示威者仍拒绝离开,江便命令队员截停共31名示威者,并发出传票,当中包括被告李志宏。当时示威者则叫到「抗议警方打压,声援泰国无罪」,由于示威者仍未离开,江再发出警告。

辩方盘问时,问江在现场有否提任何措施,以便利集会人士的请愿继续进行。江则指自己发出了限聚令警告,又指市民有游行集会自由,但当时受疫情影响,无可能进行群组聚集,所以当时以法例提醒示威者,如果继续违法会遭票控。

控方今午传召高级督察韦鉴洸。韦的书面供词指,案发当日早上8时,他在网上看见前荃湾区议员林锡添发文,呼吁到泰国驻港总领事馆外示威。警方调派警力,并于同日约10时到达东昌大厦3楼,及后当林到场,韦和同事上前劝吁林,不要进行多于4人的聚集,否则会违反限聚令,当时林表示明白。其后约30人到场集会,距离不足1至2米,警方发出多次警告,但示威者没有理会,轮流发言和叫口号,并举「三指手势」,最终警方截停31人及作出票控。

辩方盘问时,问韦当日是否有份作出票控的决定。韦同意,并指当日集会人士超过4人及有共同目的,警方多次警告下亦没有离去,故作出票控。辩方续问,韦有否想过集会人士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韦指当时会优先考虑公共卫生。辩方又问,有否考虑任何以方式去便利当日集会进行。韦则指,因为当时31人聚集是违法活动,故不会考虑便利措施。

控方今午举证完毕后,暂委裁判官陈樨樨裁定案件表证成立。被告选择不出庭作供,亦没有传召控方证人。案件押后至5月9日作结案陈词。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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