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汉故意用电筒乱照射吓死逾千只鸡 官判入狱6个月
2023-04-07 07:30
鸡会被吓死?近日,湖南衡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宗故意毁坏财物案,一名男子因吓死1100只鸡,被判囚6个月,缓刑1年。
内媒报道,2022年4月,被告人谷某某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砍了钟某某家的树,钟某某的妻子发现此事后将树拖走,谷某某便心生怨恨。为了报复,谷某某趁夜晚偷偷潜入钟某某家的养鸡场,在鸡棚门口用手电筒照射鸡群,导致鸡群在受到惊吓后,四处乱飞,聚集到角落,460只鸡因互相挤压,酿「鸡踩鸡」惨剧死亡。
放不低仇恨 男子先后两次电筒照射鸡群
事后被钟某某发现,谷某某为此赔偿了3000元,其心里对钟某某的不满也变得更加强烈。于是,又以同样的方式导致钟某某家的鸡因受到惊吓挤压致死,此次又死亡了640只鸡。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两次挤压致死的鸡总价值为13840元(人民币、下同)。
衡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谷某某主观为泄愤,意欲造成他人损失,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鸡群死亡的情况,仍先后两次实施照射鸡群的行为,造成被害人损失上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合被告人谷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等,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谷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法官说,据国内《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网民︰「小鸡做错了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毁坏」不仅包括从物理上变更或者消灭财物的形体,如烧毁他人所有的汽车,摔烂他人的手机等;也包括效用上的丧失,如放飞笼中的小鸟,将他人的戒指扔入大海等。此外,通常认为「财物」就是指无生命的物品,但是在财产犯罪中的「财物」还包括有生命的动物。本案中,钟某某饲养的鸡属于其个人的财物,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构成。
事件引起网民热议,有人留言:「原来鸡会被手电筒吓死」、「小鸡做错了什么,你为什么要吓小鸡们」、「1000多只鸡魂会来找你…」、「两家有仇,就吓死别人家的鸡。那么多鸡死得冤枉。」、「砍了人家树,吓死人家鸡,这下好了,进去了,你说你欠不欠!」、「报复心这么强还缓刑,如果这期间又搞事,真的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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