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头村凶杀案|父母认虐儿判囚3月 官:本案属悲剧没证据驱鬼致死

2023-05-11 15:58

案发现场是八乡水头村。资料图片
案发现场是八乡水头村。资料图片

去年八乡水头村女婴命案,一对夫妇认为14个月大女婴遭邪灵附身致不适,为其「驱鬼」。警方其后上门调查时发现夫妇赤裸地上,而女婴陈尸睡房角落,法医无法确认死因。父母原被控谋杀罪,获改控虐儿后双双认罪。裁判官黄士翔今午于粉岭裁判法院判刑指本案属悲剧,但没有证据指驱鬼行为导致女儿死亡,仅不适时没有带其就医,故判2人监禁3个月。

当日仵工将尸体运走。资料图片
当日仵工将尸体运走。资料图片

辩方大律师查锡我引述报告不建议33岁马来西亚籍男被告林道升住院接受精神科治疗,2人感化、背景报告均内容正面,指2人毋需接受感化监管,可以自行跟进精神科治疗及心理辅导,故不建议感化令。查锡我求情指本案属悲剧,无人欲见,2人丧女打击重大,结案后需接受创伤辅导,而此前夫妇2人已分别还押了335日及271日,望法院仁慈处理,助2人改过自新。

黄官判刑指本案属悲剧,辩方求情以及报告均指二人爱锡女儿,感化报告指出被告事前有能力照顾并关心女婴,惟不幸地受精神病及宗教错误影响致干犯本案。黄官又指虽然女儿死亡乃非常严重的后果,惟须考虑2人刑责,案中不涉长期不理会或虐待,没有证据指驱鬼行为导致女儿死亡,出于男被告林道升罹患精神病,而女被告陈昭彤对其依赖,在女儿不适之时没有带其就医而是祈祷方式驱鬼,终酿成重大悲剧,2人痛失爱女打击重大。

黄官提到此前2人被控谋杀罪时分别关押了355日及271日,期间接受了精神科治疗及社工辅导,情况已有改善,亦有良好家庭、朋友及教会支持。黄官再引述报告指男被告林道升毋需留院,2人现有悔意,将来会继续接受治疗,有改过自新的决心和能力,故判处少于还押期的刑期,以4个半月为量刑起点,认罪扣减至3个月。

33岁马来西亚籍男被告林道升及32岁女被告陈昭彤,承认于2022年6月1日在新界八乡锦田水头村某单位,身为超过16岁而对1名14个月大的女童负有管养、看管或照顾责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该女童,其方式相当可能令到该女童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损害。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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