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两男在湾仔引爆纸箱其一认妨扰罪 警方指被告曾放入樽装物

2023-05-22 12:52

湾仔引爆纸箱案,被告李浩琛。 何健勇摄
湾仔引爆纸箱案,被告李浩琛。 何健勇摄

2020年7月1日为《港区国安法》生效翌日,多区有人示威,两名约30岁男子涉嫌当晚在湾仔集成中心引爆纸箱,其中一男今(22日)在区域法院承认对公众造成妨扰罪,还押候判,以待同案被告案件审结。案情指当日集成中心外一个纸箱疑似爆炸及冒烟,警方翻查闭路电视后,发现在爆炸发生前,被告曾将一个樽装物放入纸箱内;专家证人指当日爆炸或产生有毒氯气。同案被告则不认罪,案件明续审。

湾仔引爆纸箱案,被告李浩琛。何健勇摄
湾仔引爆纸箱案,被告李浩琛。何健勇摄

被告原柱健(30 岁,文员)及被告李浩琛(31 岁,兴趣班导师),同被控于2020年7月1日在湾仔轩尼诗道集成中心外的行人路上非法引起烟雾发放,对公众造成妨扰。

原柱健今认罪,其承认案情指,当日有示威者在湾仔一带示威,约5时半,有示威者用砖块堵路。同日约7时半,集成中心传来爆炸声及冒出白烟,并散发酸性味气体,警方到场后,在集成中心外走火通道口发现啡色纸箱,内有4个胶樽,其中一个已烧焦、另一个则变形及附有白色固体。

警方翻查闭路电视,发现当日近傍晚6时,有不知名人士将纸箱放在集成中心的走火通道外;约6时许,原和一名红衣男子在走火通道外徘徊,及后两人分别进入快餐店厕所,当原走出厕所时,右后裤袋有一个胶樽。原将樽装物放入走火通道外的纸箱内,及后返回快餐厅。约7时半,上述樽装物发生爆炸和冒烟。

同年7月23日,警方拘捕原,并检获原案发时身穿的灰色短裤、黑蓝色鞋、八达通和手机,其八达通交易记录显示原当日曾在快餐店购买食物。警方同日拘捕上述红色男子,并在他家人搜出化学粉末、漂白丸、量杯和针筒等工具。

经专家证人陈凯耀傅士化验,在涉案纸箱内发现聚乙二醇的碎屑及微量三聚氰酸,而红衣男子家中检获的化学品,则发现三氯异三聚氰酸、次氯酸钙、铝粉、高氯酸钾和聚乙二醇等。

陈指聚乙二醇、次氯酸钙及三氯异三聚氰酸的混合物会产生三聚氰酸及聚乙二醇,并出现明火,而上述化学品的混合反应亦会引致烟雾,当次氯酸盐及三氯异三聚氰燃烧,或会产生有毒氯气。专家证人英浩云医生指,氯气会影响呼吸道及眼睛,可引致反应性气道功能障碍综合症、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甚至急性肺部损害及死亡,亦可能导致皮肤损伤及恶心、流鼻水及头痛等。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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