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错国歌风波|港协暨奥委会修订国歌区旗指引 主办单位倘拒作确认 须拒绝出赛或颁奖
2023-05-30 19:31
港协暨奥委会发出经修订的《香港运动员及队伍参与国际体育赛事处理播放国歌和升挂区旗的指引》 ,并举行简报会,由港协暨奥委会义务秘书长杨祖赐向体育总会说明 《指引》重点,文化体育及旅游局署理体育专员郑青云亦列席,向各属会义务委员及工作人员说明内容。
领队须带备工具包 让主办单位签署收妥
今次经与政府商讨后修订的《指引》将于周四(6月1日)起生效,修订重点包括港协暨奥委会将向体育总会提供一个工具包,当中包括两份储存正确国歌的硬件(硬碟或USB)、两面区旗,以及一份让主办机构签署确认收妥有关物资的标准收条。 体育总会在每次出发参与国际体育赛事前,必须向港协暨奥委会领取工具包,港协暨奥委会将指派特定人员与体育总会安排交收;体育总会须在出发比赛前,以《指引》附件所提供的信件范本,向主办机构提供国歌录音的官方连结(如以电邮通知应附上声音档) 及区旗的正确规格。
另外,领队必须负责携带工具包,并把一份储存正确国歌的硬件及一面区旗交予赛事主办机构,该主办机构须透过签署标准收条,以确认收妥。到预计将会播放国歌或升挂区旗前,领队须即场向主办机构再核对即将使用的国歌和区旗为正确版本。如主办机构拒绝让领队即场聆听国歌及核对国歌名称和区旗,领队必须拒绝队员参与体育赛事或颁奖礼,直至得到主办机构同意及完成核对程序为止。
倘出错须马上汇报
如再发播错国歌、升错区旗或没有恰当地升起区旗的情况,领队带领队员按照《指引》作出回应后,应该马上向所属体育总会汇报,而该会主席必须于2个小时内,透过电话直接通知港协暨奥委会指定联络人,并于事件发生后的下一个工作天提交简单书面报告。港协暨奥委会将提供一份清单,列出体育总会根据《指引》必须采取的行动。体育总会须于出发前向港协暨奥委会提交该份清单,确认已于出发前完成的各项行动,并于赛 事结束后再次提交清单,确认已完成馀下的行动。
---
《星岛头条》APP经已推出最新版本,请立即更新,浏览更精彩内容:https://bit.ly/3yLrgYZ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