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旺角警署外集结3人被控 EOS成员廖乐儿等两名女学生脱罪

2023-06-05 16:59

脱罪的廖乐儿。 锺瀚霖摄
脱罪的廖乐儿。 锺瀚霖摄

2019年9月29日,有示威者于旺角警署外集结而引发冲突,警方事后拘捕多人。3名男女否认非法集结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包括获杜汶泽力棒正式出道「喱DAO女团」EOS成员之一的廖乐儿等,经审讯后,其中30岁男子今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馀下两名女生包括廖乐儿则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李志豪指,不接纳男被告在特别事项自辩时的证供,他亦在片段中被拍摄到使用雷射笔照射等,遂将定罪被告的判刑押后至6月19日,为他索取两份精神科医生报告,期间须还柙看管。

脱罪的被告廖乐儿。 资料图
脱罪的被告廖乐儿。 资料图
被告朱德成。 资料图
被告朱德成。 资料图

被告依次为朱德成(30岁,演员)、廖乐儿(18岁,学生)及刘晓彤(18岁,学生)。他们被控于2019年9月29日,在旺角警署对出附近一带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朱另被控于同日于旺角警署对出西洋菜南街一带和弥敦道一带的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一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  

另同案被告黄家伟(30岁,送货员)、陈辉衍(20岁,地盘工人)、岑子轩(25岁,工程师)早前均已认罪,分别被判处监禁4个月、判入劳教中心及判处监禁140日。

李官裁决时指,被告朱德成争议其警诫下的招认,指当时有便衣警曾打伤他下而作出招认,但法庭并不接纳朱在特别事项自辩时的证供,他在庭上不断更改其版本,故认为其证供不合逻辑,加上若警员知悉其的精神状况,就不会浪费时间进行审问,裁定其招认可呈堂,控方亦利用其招认进行举证,同时有涉案片段显示,朱曾使用雷射笔照射,及在旺角警署外徘徊不短的时间,认为藏有雷射笔的目标是伤害他人,裁定朱面对的非法集结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均罪名成立。

李官再指,认为其馀两名女被告的情况均类似,即使她们案发时曾于近旺角警署的小巴站出现,同时法庭拒绝接纳被告廖乐儿自辩时的证供,廖亦跳过栏杆逃避警员的截查,但不能排除廖与被告刘晓彤找路回家的可能性。李官另指,或许两人身穿黑衣及戴上口罩等相当有可疑,但认为当中衣著是选择性问题,会否是偶然发生,加上她们没有作出任何手势,只是拿著手机,亦没有与其他示威者交谈,最多仅在非法集结中出现,不代表她们曾参与非法集结,未能排除为无辜路过,遂裁定两人面对的非法集结罪名不成立。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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