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涉诈骗逾时工作津贴被控公职失当 准保释押8月讯

2023-06-07 12:47

被告叶春荣(浅灰色衫)。陈浩元摄
被告叶春荣(浅灰色衫)。陈浩元摄

56岁退休男警涉于2019年8月期间多次以虚假文书,诈骗「踏浪者」行动的逾时工作津贴,被控1项「在公职中行为失当」罪及7项属交替控罪的「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罪。案件今日于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押后案件至8月2日,以待辩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见。被告获准以现金10000元保释,期间亦须遵守一系列条件。

控方指,除现金外,希望新增一系列保释条件,包括不得离港、居于报称地址及不得接触证人等。辩方表示,被告于新冠病毒封锁时已购入1间位于珠海的物业, 申请将6月初可以离港,处理物业的许可及装修等。

郑官听罢控辩双方陈词后,批准被告在明日(8日)及后日(9日)到内地处理事务,被告其后亦须遵守控方的一系列保释条件。

被告叶春荣(56岁,报称为退休人士)。据悉,该名男警退休前驻守沙田警区,任职总督察。

控罪指,叶于2019年8月7日与8月23日之间,首尾两日包括在内,在香港身为担任公职的人,即香港警务处人员,在执行公职期间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情况下,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行为失当,即他促使向香港警务处提交虚假申请,意思如下:即合乎资格申领因参与 与「踏浪者」行动有关工作的逾时工作及/或纪律部队逾时工作津贴;即需要逾时工作以执行与「踏浪者」行动有关的职务,及因此向香港警务处提交上述的虚假申请以作处理及批核。

叶另于同年8月7日、8月8日、8月10日、8月12日、8月13日、8月17日及8月23日,在香港,意图欺骗其主事人,即香港警务处,而使用对其主事人有利害关系的文件,即七份申领于同年8月7日、8月8日、8月10日、8月12日、8月13日、8月17日及8月23日其逾时工作,及纪律部队逾时工作津贴的电脑输入文件,内附在要项上载有虚假、 错误或欠妥的陈述,即叶如申领所述逾时工作,及该代理人明知是意图用以误导香港警务处。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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