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涉2020年旺角堵路 早前非法集结及管有武器罪成 判监7个月

2023-06-09 16:42

被告何违康(右)    资料图片
被告何违康(右) 资料图片

2020年母亲节,当日有人发起九龙区游行等活动,大量示威者于旺角聚集堵路,多人被捕。其中21岁无业男早前被裁定参与非法集结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两罪名成立,裁判官叶啓亮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指,早前索取为被告的报告均表达出不适合进入劳教中心及戒毒所,故考虑涉案非法集结程度及范围、其武器性质等因素下,遂判处他监禁7个月。

辩方引述报告进一步求情表示,无发现被告有毒瘾,故不适合进入戒毒所,明白先前报告显示他亦不适合判处劳教中心令,现时只剩下监禁式刑罚,强调其本性不坏,亦希望法庭能考虑两项罪行同时间及地点发生,部分刑期可同期执行。

叶官判刑时指,就首项的参与非法集结罪,考虑被告角色等因素,判处监禁5个月,而次项的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被告管有一支行山杖,同时该控罪是「例外罪行」,不能以缓刑方式处理,判囚3个月,再基于考虑刑期的整体性下,决定被告总刑期为7个月。

被告何伟康(21岁,无业)被控于2020年5月10日,在旺角弥敦道及花园街之间的山东街一带,连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以及被控于同日同地携有攻击性武器,即1支行山杖。

另同案被告李炜健(24岁,保险从业员)、关世豪(24岁,地盘工人)和及蔡尚缙(26岁,仓务员),早前被裁定参与非法集结罪名不成立。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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