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否认「放生」礼顿 正考虑应否就判刑上诉

2023-06-28 17:41

屋宇署指修订控罪以争取最大机会入罪,正考虑应否就判刑上诉。
屋宇署指修订控罪以争取最大机会入罪,正考虑应否就判刑上诉。

港铁沙中綫红磡站在2018年被揭发存有工程问题,礼顿建筑昨日(28日)在法院承认制冷机房工程严重偏离图则的控罪,判罚款4万元。屋宇署指出留意到有评论就昨日(27日)有关沙中綫项目承建商因严重偏离批准图则而被定罪的个案表示质疑。署方发言人今日(28日)发出声明,表示修订控罪以争取最大机会成功入罪,澄清不存在修订后的控罪较原有控罪为轻的情况,考虑应否就判决结果上诉。

屋宇署正考虑应否就判决结果上诉。资料图片
屋宇署正考虑应否就判决结果上诉。资料图片
屋宇署澄清不存在修订后的控罪较原有控罪为轻的情况。资料图片
屋宇署澄清不存在修订后的控罪较原有控罪为轻的情况。资料图片
发言人指屋宇署及律政司正研究判刑。资料图片
发言人指屋宇署及律政司正研究判刑。资料图片
屋宇署就《建筑物条例》下罪行向涉事注册建筑承建商提出检控。资料图片
屋宇署就《建筑物条例》下罪行向涉事注册建筑承建商提出检控。资料图片
发言人指澄清不存在修订后的控罪较原有控罪为轻的情况。资料图片
发言人指澄清不存在修订后的控罪较原有控罪为轻的情况。资料图片

署方发言人指,屋宇署就沙中綫项目红磡列车停放处建造工程欠妥情况于完成调查后,根据调查结果及经徵询律政司意见,于2020年5月就《建筑物条例》(第123章)第40(2A)(a)(ii)条下的罪行向涉事注册建筑承建商(即礼顿建筑(亚洲)有限公司)提出检控。于检控过程中,律政司经考虑案情及相关证据后,并为争取最大机会成功入罪,于2023年6月修订有关控罪为《建筑物条例》第40(2A)(b)条所订的罪行。但有关案情及针对的事实基础并没有改变。上述两项罪行的严重性相若,而最高刑罚亦相同,最高可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3年,不存在修订后的控罪较原有控罪为轻的情况。

相关新闻:沙中綫机房工程礼顿仅罚4万 政府:执法部门续进行刑事调查

另外,发言人指屋宇署及律政司正研究判刑,考虑应否就判决结果上诉。又指如昨日新闻稿所述,屋宇署将根据《建筑物条例》转介有关个案予承建商纪律委员会展开纪律处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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