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督察涉非礼怀孕女店员后提出付钱换取不追究 两罪成立还押候判
2023-07-13 18:18
34岁男高级督察于2021年在尖沙咀美丽华广场涉嫌强吻和非礼怀孕女店员胸部,并提出付100万元予女事主及其丈夫,以换取两人不追究事件。他否认猥亵侵犯及妨碍司法公正两罪,经审讯后,裁判官梁雅忻今(13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定被告两罪成,押后至7月28日判刑,期间被告还押。
34岁被告李卓贤,被控于2021年11月23日,在尖沙嘴美丽华广场1期2楼的店铺内猥亵侵犯X;及于同日同地向X和Y建议付一笔金钱以换取X不追究遭被告猥亵侵犯。
梁官裁决时,引述女事主X证供,指当晚在模型店内遭被告强吻及拉低衣领、伸手捏其胸部,X尝试推开但不果,她其后通知丈夫Y,Y到场后拉下店铺铁闸及报警,被告一度跪地求饶,表示如果警察到场「自己就会咩都无」,并提出给予「一球」及「两球都得」;虽然辩方质疑X的证供与闭路电视片段有出入,但都只是案中枝节,不影响X的可靠可信性。
梁官亦翻看过闭路电视片段,虽然拍摄不到案发过程,但录到X遭非礼时曾多次喊叫「喂」,能从中感到X的惊慌;Y的证供亦与片段互相支持,梁官认为2人均是可信可靠,即使X和Y的证供非完全脗合,但考虑到事发突然和非常冲击,存在小误会亦可理解。
被告早前出庭供称,他当晚曾饮酒,案发时X苦苦哀求他买模型,好让其销售额达标,被告其后感不耐烦,曾用手拨开X,他否认非礼X,而他提出「一球」是顺应对方,希望对方愿意让他离开,他亦因为身份敏感,不希望警察到场。
梁官批评被告证供完全不可信,指既然被告当X朋友,当晚愿意到店铺听X倾诉及想帮助X,却又感到不耐烦,证供自相矛盾和不合常理;被告声称自己无犯事,却求饶和提出给予金钱,就凭被告职业,他理应比常人更清楚法律,其一心只想离开、并无妨碍司法公正意图的解释不可信和不合理。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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