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警案后在网上发布煽动性言论 22岁女生判监10个月

2023-07-19 11:33

曾发布警员「起底」资料、事后承认藐视法庭及被判缓刑的22岁女生于前年7月1日刺伤警员事件发生后,在网上发布煽动性言论,包括在Telegram公开群组表示「71 101系杀狗好日子」。她早前承认一项煽惑他人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法官谢沈智慧今(19日)于区域法院判女被告监禁10个月,指被告罪责极严重,判刑须起阻吓。

21岁被告叶倩敏、报称学生,承认于2021年7月2日在香港,意图使警务处警务人员身体受严重伤害,非法煽惑其他人士非法及恶意导致上述警务人员身体受严重伤害。

法官谢沈智慧判刑时,指案发时香港正经历一连串暴力示威冲突,而被告犯案前一天更有示威者刺伤警员后自杀,在此种氛围下,被告煽惑伤人及使用枪械,加剧破坏社会安宁的风险,被告针对的目标是警方,亦令警方执法更困难;被告在网上3个平台作出煽动,明显意图煽动更多人去伤害、甚至杀害警员,被告在贴文中更称收过律政司信件及指「冇野惊」,显示出她目无法纪。最终以15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认罪,终判监10个月。

案情指,前年7月1日晚上,男子梁健辉在铜锣湾崇光百货外用刀刺警及后自杀;事后政府谴责梁的行为属恐怖袭击。

翌日下午,被告在Telegram公开群组表示「其实71 101系杀狗好日子」及「系香港玩M82就好X正」;71意指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 101则指国庆日;M82为枪械型号。被告又在Facebook称「其实有野值得我地学」等;及在Instagram发文称「本人乃恐怖分子」、「 支持以最暴力行动 以示革命之心」等。

两日后,被告又私讯他人称「我死之前比我杀一只狗」及「我要揽埋佢地死」;被告在警诫下称一时冲动或贪玩才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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