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南交通打击非法驾驶电动车 拘17男女
2023-08-01 09:06
新界南总区交通部及各区人员过去一连两日(7月30日及31日)在荃湾、沙田、马鞍山、葵涌、青衣及大屿山多区采取代号「朝阳」(GOLDENSUN)执法行动,以打击电动可移动工具相关罪行。行动中,人员共拘捕16男1女,年龄介乎18至67岁,涉嫌驾驶未有登记车辆、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及驾驶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行动中人员共扣查4部电动滑板车、12部电动单车及1部电动单轮车。
此外,警方在行动中亦向多名违规骑单车人士发出一共139张传票,违例事项包括在行人路上踏单车、没有遵从交通标志规定等。
警方重申,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于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容易造成交通意外,引致骑乘者或其他道路使用者受伤。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一万元及监禁十二个月。警方同时呼吁所有骑单车人士,应遵守相关交通规则,保障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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