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为还柙人士冒签 被控串谋制造虚假文书监禁2个月
2023-10-05 15:22
64岁女子与33岁外卖员于今年3月为两名还押男子冒签传讯令状,4人被控串谋制造虚假文书,继涉事女子被判囚5个月后,外卖员今亦于西九龙法院认罪,香淑娴署理主任裁判官判处被告入狱2个月,案中另2名还柙男子不认罪,其中1人更在庭上高呼表示「被害变被告」,2人的案件订于11月22日作审前覆核。
被告依次为颜学健(33岁,外卖员)、张家俊(33岁,无业)及何卓为(39岁,无业)。两项「串谋制造虚假文书」控罪指,颜及张于2023年3月1日至3月6日,在香港一起串谋制造虚假文书,即1份有虚假签署的传讯令状,意图由其本人或他人藉使用该文书而诱使另1人接受该文书为真文书,并因接受该文书为真文书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为,以致对该另1人或其他人不利;何另于或约于2023年3月6日,在香港串谋制造虚假文书,即1份有虚假签署的传讯令状。
案情指,张还柙于荔枝角收押所期间,欲入禀向警务处索偿,指曾被警员殴打,当颜探望张时,张表示因时间限制,故明确请求颜帮助冒签传讯令状,称「出面啲人都唔知我签名点样」、「总之A潦草」、「边个得闲帮我潦」,颜后来与同案女被告商讨后跟进相关冒签事宜。颜同意案情并认罪。
辩方求情时指,在被告哥哥和朋友的求情信中,均提到被告「无私、乐于助人」,辩方指此为被告干犯本案最大原因,而冒签一事被告从中并无获得任何利益,续指被告有悔意并知道行为愚蠢。
香官判刑时指本案冒签会误导警方、又会令法庭接纳传讯令签名为本人,认为监禁是唯一选项,香官考虑被告认罪决定判囚2个月。而另外2名被告张和何不认罪,将于11月22日作审前覆核,2人因另案续还柙。
同案被告林明仪(64岁,退休人士)早前承认「串谋制造虚假文书」及1项「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两罪被判囚5个月。
法庭记者:苏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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