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屡无遵令清拆僭建物及檐篷 被判罚款逾10万元

2023-10-12 12:47

案件上周于粉岭裁判法院被定罪。资料图片
案件上周于粉岭裁判法院被定罪。资料图片

一名业主由于一直不遵从清拆令拆走僭建物,上周于粉岭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罚款逾10万元。
 
有关命令涉及位于北区坪輋路的若干个面积共约450平方米的僭建物,以及一个檐篷。由于有关僭建物并无事先获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遂根据《建筑物条例》第24(1)条向有关业主发出清拆令。
 
由于该名业主没有履行清拆令,故于2018年遭屋宇署提出检控,并被法庭定罪及罚款约2万7千元。由于有关业主仍不履行清拆令,屋宇署遂再次提出检控,该业主再次被法庭定罪。有关业主代表在法庭求情时表示正在安排所需的清拆工程,最终该名业主于本月3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罚款10万2190元。
 
根据《建筑物条例》,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清拆令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1年,及可就罪行持续的每1天,另处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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