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选举|回应修例建议 民政署:法律条文合适 无需作出改变

2023-10-31 12:31

区议会选提名期昨日(30日)完结,有意见指政府应修例,要求包括至少一半三会成员不可有政治联系。政府新闻处图片
区议会选提名期昨日(30日)完结,有意见指政府应修例,要求包括至少一半三会成员不可有政治联系。政府新闻处图片

区议会选提名期昨日(30日)完结,部分建制派政团参选人未有足够提名报名,实政圆桌召集人、立法会议员田北辰表示将向政府提出修例,要求包括至少一半三会成员不可有政治联系。民政事务总署回覆指,现时法律条文合适并得到普遍支持,无需作出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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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田北辰建议政府修例,要求包括至少一半三会成员不可有政治联系。资料图片
(左)田北辰建议政府修例,要求包括至少一半三会成员不可有政治联系。资料图片

民政事务总署回覆《星岛》查询时,《2023年区议会(修订)条例草案》经立法会详细审议,于今年7月6日全票通过,说明目前的法律条文合适并得到普遍支持,无需作出改变。

对于「三会」委员是否及如何行使其提名权,民政署强调属其个人意愿,并无作出任何指引或谘询「三会」主席的要求。而分区委员会主席是由各分区委员会委员在第一次会议举行时互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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