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员涉偷醉酒男手机脱罪 官指未能确定怀不诚实意图
2023-11-09 17:24
前高级警员涉于尖沙咀消遣过后醉酒,趁路边一名男子醉倒在地,偷去对方价值过万元的手提电话,被警方截停后双手合十并跪地指「我猫咗,先会一时贪心攞咗部电话」,涉案前警员早前否认一项盗窃罪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受审,裁判官叶啓亮今裁决指,未能确定被告怀有不诚实意图,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叶官指根据当时截查被告苏志华(56岁)的警员作供内容,苏志华被截查后随即求情「我猫咗,先会一时贪心攞咗部电话」,但该警员因为闻到苏有酒气,故认为他在醉酒下即使警诫也未必有效,未有纪录求情内容,叶官引述控方审讯时指会依赖相关口头招认内容,但辩方反对,叶官考虑到后来苏志华再落口供时,警方没有向苏志华确认口头招认部份,故决定剔除口头招认。
叶官续称,作供警员对截查后的对话内容在不同阶段有不同说法,令法庭无法掌握事情经过。对于辩方提出,如苏志华有意偷窃,无必要拍打涉事男子膊头一说,叶官表示「不敢苟同」,苏可能只是确认涉事男子已经睡着。但叶官称根据闭路电视所见苏志华脚步浮浮,需要他人搀扶,以及警员供称其身上有酒气,接纳被告受酒精影响行为,不能确定他怀有不诚实意图,最后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苏志华被控于 2023年4月8日,在尖沙嘴加拿分道25号至31号与河内道交界附近,偷窃一部属于范浩的手提电话,价值港币11,099元。
法庭记者:苏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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