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龙谋杀案|控方称主脑「纹身忠」精心策划 辩方则称特赦证人证词不尽不实
2023-11-13 17:59
绰号「泰龙」的新义安头目李泰龙2009年遭仇家伏击斩死,疑与「泰龙」结怨的和胜和头目「纹身忠」梁国忠否认一项谋杀罪,案件今于高等法院进行结案陈辞。控方指本案经精心策划及部署,泰龙当日没有多名「兄弟」护身的机会难逢,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故主脑「纹身忠」安排手下驾驶七人车撞倒泰龙后乱刀斩断动脉;辩方则指「纹身忠」只是黑帮低级成员,特赦证人证词并不可信,而泰龙被车撞倒一事只是一场意外,控方无法证明「纹身忠」有意图令泰龙造成身体严重伤害或死亡。高等法院法官张慧玲将于明天作案件总结及引导陪审团。
现年54岁的无业男被告梁国忠,被控于2009年8月4日,在香港连同李镇江「波仔」、李蕴刚「刚仔」和劳展宏「猫仔」及其他人,谋杀41岁男子李泰龙。
控方:若属无辜 何以自首?
控方结案陈辞时向陪审团提出,「纹身忠」梁国忠若属无辜,何以会回港到警署自首?而本案特赦证人林家俊指「纹身忠」事发前现身乐群街公园指挥大局,属案件主脑。控方相信「纹身忠」事发前乘坐「大飞」返港犯案后,再乘「大飞」离港暂避,最终才再乘「大飞」回港自首。黑社会专家证人指黑帮成员与「大飞」经营者有联系,而「纹身忠」已被警方列入监视名单,当他一过关便会被职员截查,但入境处却从没有其入境纪录。
车撞再狂斩 与「给他一个教训」描述不符
控方称,虽然辩方指称特赦证人林家俊说谎,但控方认为林家俊无可能说如此大的谎言去陷害「纹身忠」,留待陪审团考虑林家俊的可信性。至于谋杀意图方面,控方指本案并非只涉拳打脚踢,而是3个人各持50cm的长刀,切断泰龙的动脉,与「给他一个教训」的描述有所出入。即使「纹身忠」曾向手下称「唔好斩啲重要部位」,但不代表不对泰龙造成严重身体伤害。
控方:案发日泰龙欠缺保护 纹身忠机会难逢
控方认为本案经精心策划及部署,他们首先要按排三辆失车,「纹身忠」事发前数天离港留下出境纪录,作出虚假的不在场证据,再乘坐「大飞」返港行凶,事后烧毁三架涉案车辆,消灭车上的DNA及指纹。控方指出泰龙身为新义安「红棍」,平常出入均有大批「兄弟」陪同,但当日泰龙只有一名「兄弟」保护,机会难逢,曾被泰龙「爆樽」受伤的「纹身忠」只会让计划「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安排七人车撞倒泰龙,令身为「打手」的泰龙没有反击能力或逃走机会,有意图杀害或严重伤害泰龙。
辩方:有心报复 何以待3年?
辩方结案陈辞则向陪审团指,死者李泰龙2006年曾在「80年代酒吧」以威士忌瓶袭击「纹身忠」,以致他流血颈伤留院两天,事后出现左下脸神经麻痹及左下嘴角下垂,反问如果「纹身忠」有心报复,为何要等3年后才在2009年报仇,又不直接指控泰龙伤人罪?辩方称泰龙身为「尖东霸王」,是新义安「红棍」,有逾千名跟班,但没有证据证明「纹身忠」是黑帮高层,「纹身忠」只是曾经营赌徒这些小规模行业,顶多只是黑帮低级成员,绝对没有「红棍」泰龙高级别。
被告无意杀害或造成泰龙严重受伤
辩方又指,控方主要依赖特赦证人林家俊的供词,但林家俊多年前在警诫下不断改变供词,例如林当初供称「纹身忠」是其中一名刀手,但后来又指「纹身忠」并非刀手,可见林并不可信。辩方提到负责保护泰龙的手下文沛盈亦不知道泰龙当时为何要前往尖东香格里拉酒店,指泰龙被七人车撞倒一事则是偏离原定计划的一场意外。辩方认为虽然泰龙死亡是不争事实,但特赦证人林家俊供称事发前主脑之一的「猫仔」向刀手说:「唔好斩头,唔好斩颈,唔好斩大动脉」,「纹身忠」亦对刀手说:「总之唔好斩啲重要部位」,可见他们没有意图杀害泰龙,亦没有意图对泰龙造成严重身体伤害。
若是黑帮高层 大可摇距指挥毋须亲自落场
辩方认为控方指称「纹身忠」乘坐「大飞」偷渡返港参与谋杀案一事纯粹推测,而且若「纹身忠」真的是黑帮高层,他大可在背后指挥而毋须亲身下场参与凶案。辩方强调本案不能肯定特赦证人林家俊是否说真话,又不肯定涉案袭击是否要令泰龙造成身体严重伤害,叮嘱陪审团需确实被告有意图杀死死者或有意图对其造成严重身体伤害,陪审团才可裁定被告谋杀罪成,否则需裁定罪脱。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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