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理大外非法集结 19人审后裁定罪成即时还柙

2023-11-25 10:13

由左至右:高敬希、何兆川,许巧静,及陈思晨。苏正谦摄
由左至右:高敬希、何兆川,许巧静,及陈思晨。苏正谦摄

2019年11月理大冲突,多人到尖沙嘴一带示威,19名涉案男女在华懋广场一带被捕,经审讯后,暂委法官严舜仪今(25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区院)指控方已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实控罪,裁定19人罪名成立,将稍后颁下裁决理由书;各被告即时还柙。

被告高敬希、王颖彤、郑瑞琪、陈正雯、及蔡蒨盈。资料图片
被告高敬希、王颖彤、郑瑞琪、陈正雯、及蔡蒨盈。资料图片
各被告由囚车押离。苏正谦摄
各被告由囚车押离。苏正谦摄
各被告由囚车押离。苏正谦摄
各被告由囚车押离。苏正谦摄
各被告由囚车押离。苏正谦摄
各被告由囚车押离。苏正谦摄

 

曾晓琳较早前认罪及判监9个月2星期。资料图片
曾晓琳较早前认罪及判监9个月2星期。资料图片

严官在判词指,考虑整体证据证供后,认定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论就是在警方推进前,各被告已身处非法集结范围,无论他们在何时到场,都必然知道正发生非法集结,他们选择逗留及加入示威人群,藉此壮大声势,支持、鼓励或协助其他示威者作出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各人身上携有的口罩或生理盐水等物,亦显出他们有计划参与,各人有参与非法集结的意图,并加入成为非法集结人群一分子。

辩方不争议科学馆广场一带有人非法集结,但各被告否认参与其中。除了陈思晨、高敬希和陈绮敏在案中不作供,其馀被告均出庭供称因不同原因进入科学馆广场,及后无辜地被人群阻挡去路,最终被捕;当中陈思晨倚赖女友洪妙贤的证供,而陈绮敏则倚赖男友陈东城的证供。各人提出原因包括买药、八卦、吃早餐、陪朋友吸烟、吃早餐后前往红磡站乘火车等。

惟各人证供均不获严官接纳,指其解释并不可信。其中许巧静供称她当时修读公开大学动画及视觉特效学,她到尖沙咀是小组动画功课找素材,原本的主题为「示威时返工」,憔后来改了题目;她知道理大事件及称不担心,因为她不打算进入理大范围,但她却表示不知道理大有多接近尖沙咀,严官认为她不弄清楚便表示不担心,这令人费解,亦认为她前往取景一说不可信。

另外,被告施雄国当时任地政总署丈量员,他称上班途中不适,致电同事代请病假,并打算在看病前吃早餐,及后到漆咸道南找巴士回家;严官指施身体不适,其实可以在港铁站附近吃早餐,等繁忙时间过后再坐地铁,而且以当时情况,他没有在网上搜寻便贸然前往尖东找巴士,这并不合理;他当时身上亦携有纱布、 雨衣、口罩和生理盐水等。

控方案情指,2019年11月18日早上,约100名示威者在尖沙嘴科学馆一带聚集,由科学馆广场向科学馆道推进,筑伞阵与警方防线对峙,有人要求警方释放理大内的示威者,伞阵示威者边喊「一、二、一、二」向防线推进,警方发出警告后驱散,在华懋广场外拘捕 135人,当中包括本案各被告。

被告为吴肇韬、何兆川、陈思晨、高敬希、陈绮敏、王颖彤、许巧静、洪妙贤、陈东城、邓耀雄、郑肇其、施雄国、郑瑞琪、陈正雯、蔡蒨盈、程晓君、锺静纯、江丽华及刘颂祈,同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学馆广场一带,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非法集结在一起。

吴、洪、邓及陈正雯还柙至12月8日判刑,其馀被告亦还柙至12月9日判刑,期间法庭为吴和高索取劳教中心报告。

同案被告23岁女学生曾晓琳,则较早前认罪及判监9个月2星期。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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