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健游说认罪案 辩方指女大状是局外人 无参与串谋 明年3月裁决
2023-12-01 14:13
女大律师张晓惠涉串谋师爷陈强利游说25岁青年马家健承认贩毒一案,今(1日)于区域法院结案陈词。辩方指张晓惠当时经验尚浅,当陈强利称马没有胜算及建议认罪时,张未必敢提出其他意见,张晓惠并没有参与串谋,而是陈强利故意找一名经验不足大律师负责案件;控方则指陈强利不可能容许局外人参与事件,张亦曾在陈强利不在场的情况下会见马。法官张洁宜将案件押后至3月1日裁决;女被告续准保释。
33岁被告张晓惠,被控于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11月21日期间在香港,一同串谋师爷陈强利及其他人妨碍司法公正,即于香港海关刑事案件CID/2/104/16中虚假地表示洪智谦从没要求马家健收取包裹及陈述洪并不涉案。同案被告陈强利早前认罪,判入狱3年。
控方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黎剑华今陈词时,指辩方的说法是张晓惠于案中是完完全全的局外人,而在张晓惠首次见马家健之前,陈强利、洪智谦、其胞弟洪智勤及马早已达成串谋,惟辩方说法与客观证据背道而驰。
黎指,如果马家健等人于2017年1月27日前已有串谋,在马和张晓惠首次会面,马为何会表示考虑认罪;同年3月3日的第2次会面中,马更曾问张有否胜算。马在两次会面中提起这些问题,洪智勤理应会去探访及问马原因,但直到9月才再次探访。而且在3月9日,张晓惠和另一律师去会见马,但陈强利竟不在场,陈又怎可能容许一个局外人参与其中及独自会见马。
黎又指,辩方称张晓惠资历不足、经验尚浅及过于胆怯,但这不足以解释其案中表现。张晓惠案发时完全没有与马家健分析证据强弱,会面时陈强利主宰所有法律意见,而张晓惠大部分时间都只是在听,她完全没有考虑马家健的利益,亦没有尽责为马分析;而涉案串谋亦非止于马决定认罪,而是马要作出虚假陈述,去确保洪智谦会获撤控,日后不会被重新起诉。
辩方资深大律师陈政龙陈词时,指张晓惠是否知悉陈强利为了洪智谦的利益行为是案中关键,不可以因为张晓惠只是会面时在场或给予不同的法律意见,便推论她是串谋者。
辩方批评马家健的证供并不可信,马的说法是源自于他申请推翻认罪,马在庭上亦承认如果对自己有利,他会选择说谎,而如果马想推翻认罪,他只能倚赖一个理由,便是律师并非为他利益出发。
辩方指洪智谦的胞弟洪智勤在案发前曾两度探访马家健,马供称忘记当时情况,但两日后马的父亲便去委聘涉案律师楼,而且马父更不须支付律师费,马声称不知道谁人为他请律师,这说法并不可信,但这是马推翻认罪的基石,马不可能透露洪智勤替他请律师。在马推翻认罪后,洪智勤再探访马,从时序上来说,这不可能是凑巧。
辩方续指,控方质疑陈强利怎会容许局外人去会见马,但其实陈强利身为师爷,无权阻止律师和大律师见被告。而且大律师独立于事务律师与被告之间的安排,这是香港司法制度的基石,陈强利要找大律师同流合污是极难,所以他才须找一个经验不足的大律师、即张晓惠。
辩方指即使法庭接纳马家健的证供,根据马的口供,当时是由陈强利给予法律意见,指马的案件没有胜算,但一个年轻大律师未必敢提出师爷说法不当。张晓惠当时只负责处理认罪的部分,她处理得不好,不代表她妨碍司法公正,而如果张的行为与一名经验不足的大律师差不多,控方推论她是串谋者的事实基础便不存在。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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