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窃积犯认6次迷你仓犯案盗128万元财物 判监39个月 官:几十岁有手有脚…生性啦!
2023-12-01 15:47
46岁装修工于2020年至去年先后6次爆窃旺旺多用途移动迷你仓,盗走邮票及珠宝等共约128万元财物,又占用附近迷你仓摆放赃物。涉案装修工今(1日)于区域法院承认6项入屋犯法罪,判囚39个月。暂委法官陈永豪判刑时,指被告精心策略及过去有11次相同案底,是积犯及专业犯案者,属加刑因素,终判监39个月;陈官又告诫被告「几十岁有手有脚,揸车、做搬运都搵到食啦……生性啦!」。
被告黎仲伟,今承认6项入屋犯法罪;他另涉两项入屋犯法罪,则获存档法庭。
案情指,2020年8月至2022年4月26日,4名租用观塘宝冠大厦旺旺迷你仓,及2名租用建德丰大厦旺旺迷你仓的事主,先后发现其迷你仓有被搜掠痕迹,各人检查后发现遗失逾200套首日封、多枚邮票、及1,000枚珠宝等,总值共约128万元。
迷你仓职员后来发现宝冠大厦内有2个迷你仓遭人占用,于是锁上仓库及报警,警方在上述迷你仓发现部分赃物。在职员锁上两个涉案迷你仓后,一名许姓女子曾查询此事,警方于是调查及监视许,发现许和被告关系密切。经调查后,警方拘捕许,在被告和许同住的单位及酒店房间内起回部分赃物,被告在警诫下承认曾撬开迷你仓爆窃。警方起回约28万元财物。
辩方求情指本案非精密策划、不涉及大型工具,无证据显示被告夥同犯案,被捕后亦将事件和盘托出。
陈官判刑时,指被告有11项入屋犯法罪案底,曾被判囚31个月及38个月,是入屋犯法的积犯,被告占用迷你仓收藏偷来的物品,显示他有计划行事。陈官以30个月作量刑起点,由于被告精心策划,亦是专业犯案者,针对贵重财物,干犯多项控罪,这均是加刑因素,就各控罪加刑12至15个月不等,最终判处总刑期39个月。
陈官又告诫被告「好心你啦,几十岁有手有脚,揸车,做搬运都搵到食啦…何况你仲有女朋友,生性啦」。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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