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被判定无法存活 德州妇获地方法官准堕胎 遭最高法院推翻
2023-12-09 20:00
美国德州一名孕妇胎被判定无法存活,她向法庭申请堕胎许可,获地区法官批准,但在德州总检察长要求下,周五被该州最高法院颁令阻止堕胎。
事件主角考克斯(Kate Cox)是一名31岁孕妇,来自达拉斯-沃斯堡地区。她的胎儿于于11月27日被诊断出患有爱德华氏症(俗称T18),无法维持生命。患有此症的胎儿第18对染色体异常,通常会导致流产、死产或出生后不久死亡。
考克斯向法院申请堕胎许可,指出医生认为在医学上她必须终止怀孕,但他们因担心面临终身监禁和吊销执照等惩罚,不愿意在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进行堕胎。
考克斯并指出,她和丈夫希望生更多孩子,但如果继续怀孕,她将需要进行第三次剖腹产手术,生育能力将因此受损。
若被迫生将要剖腹 损生育能力
地方法院法官甘布尔(Maya Guerra Gamble)认为,按照德州法律的医疗特例条款获,当孕妇健康陷入危险时可以允许堕胎,适用于已怀孕20周的考克斯。
但德州检察长帕克斯顿(Ken Paxton)不同意,随即请求德州最高法院出手阻止。德州最高法院周五推翻下级法院的决定,文件指出:「没有任何方法挽回未出生婴儿因此而失去的生命。」
德州实施全美最严格的堕胎法之一,连性侵或乱伦怀孕都禁止堕胎,只有挽救母亲的生命或防止主要身体功能受到严重损害时,才可破例批准堕胎。
律师: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
代表德州的律师史东(Johnathan Stone)说,要在完整的医疗听证会举行后才能准许堕胎,「堕胎一旦做了就是永久,无法回复」。代表考克斯的「生育自主权中心」(Center for Reproductive Rights)律师杜安(Molly Duane)则打出:「考克斯的生命、健康和生育能力所受的伤害也是永久性,无法回复。」「在此案中,我们担心迟来的正义不再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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