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诗雅涉「洪门宴」瞒行踪 被裁定4项提供假资料罪成 准保释至3月4日待社服令报告判刑
2024-01-12 12:18
前港区人大代表洪为民2022年于本港爆发第五波新冠疫情期间,在湾仔举行生日派对,「荣源茶行」太子女王诗雅出席宴会,并涉嫌向卫生署隐瞒行踪。王诗雅原被控8项传票控罪,控方开审前撤回其中4项,王诗雅否认馀下4项「明知而向获授权人员或卫生主任提供任何在要项上属虚假的资料」罪受审。暂委裁判官叶青菁今(12日)于九龙城法院裁定王诗雅4项传票罪名成立。叶官押后案件至3月4日判刑,以待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并批准王诗雅以1,000元保释候判,期间不准离港。
叶官今裁决时,引述辩方脑神经科专家证人、中大医学院荣休教授黄家星的证供。黄家星供称,2022年12月31日与王诗雅进行会诊,王诗雅称入住北大屿山医院后曾感记忆力受影响、疲倦、精力不足等,而根据王诗雅的住院纪录,她曾出现心跳过快、低钾及白血球过低的情况。
不接纳辩方专家证供
黄家星认为王病情最少为中度至严重,认为其认知受损的机会非常高。惟叶官指出,黄家星在会诊中没有透过任何客观检测去进行认知功能评估,亦没有参阅王诗雅所有住院记录,当中王诗雅在入院时无病徵的记录与她在会诊中的说法有异;黄家星更在报告中作出猜测,去支持自己说法,有损其专家报告客观性。因此叶官裁定黄家星证供不可靠,拒绝接纳其专家证供,不信纳被告有认知功能受损的可能性。
王诗雅出庭作供时,曾称自己关注个人私隐,当时有很多自称衞生署的人致电给她,当中更有传媒假扮衞生署,而她无法核实对方身份,后来她有主动致电衞生署补充资料。王诗雅又称,衞生署人员致电给她时,没有说明不提供资料的法律后果;她后来曾配合衞生署调查人员,录取5份会面记录,但因为她中文不佳,看到记录后觉得意思差不多便没有提出更正。
王诗雅证供前后矛盾模棱两可
叶官今指,王诗雅的证供前后矛盾和不合理,非诚实可靠的证人,拒绝接纳王诗雅所有开脱说法。王诗雅一方面称关注个人私隐,但在2022年1月5日至7日期间仍有向人提供资料,王诗雅庭上解释是她当时只能相信、但不代表她接受对方是衞生署人员,叶官形容王诗雅的说法模棱两可。
王诗雅又称自己记忆力差。叶官指,根据案发时的医疗纪录,王诗雅并无出现病徵,说话清晰和条理分明,王诗雅在会面记录和庭上作供时,亦能详细地忆述事件,包括双方的一问一答。此外,王诗雅自称中文不佳,但其庭上表现的中文水平正常,亦分辨到会面记录的意思是否准确。
控方各证人证供清晰肯定
叶官指各控方证人证供清晰肯定,无内在不可能,在辩方盘问下亦没有动摇,均为诚实可实的证人,裁定控方已举证至毫无合理疑点,王诗雅4项传票罪名成立。
37岁被告王诗雅,被控于2022年1月6日及7日,分别向卫生署传染病处主任张竹君、两名卫生署护士即辛丽芳及赖洁生,提供虚假资料,涉及同年1月3日离家前往湾仔出席宴会。
控方案情透露,王诗雅案发时收到相关衞生署人员致电,询问她在1月3日的行踪,王诗雅报称自己当晚9时许从家出发到洪为民的生日派对,逗留约半小时;但王诗雅后来在会面记录中,承认自己当日下午下班后,到IFC超级市场买东西,再乘的士到上环高乐花园探朋友,后来才前往湾仔参与洪为民的生日派对。
案件编号:KCS 17697-17699,17701/2022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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