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乐居虐儿案|官斥两旁观者麻木不仁助长歪风 判囚4个月及4个半月
2024-01-15 16:48
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童乐居」虐儿系列案中,揭发出至少407宗虐儿事件,其中2名幼儿工作者2021年在2名儿童受袭时袖手旁观,早前于开审前分别承认1项及2项虐儿罪。法官王诗丽今午于区域法院判刑指幼童无力自保,斥2被告袖手旁观形同鼓励他人肆意虐待,麻木不仁,助长歪风,须判阻吓刑罚,分别判囚4个月及4个半月。
52岁时任幼儿工作助理李慧心承认1罪,61岁时任兼职护理员郑淑贞承认2项虐儿罪。王官判刑指同案被告将受袭女童W整个人提起摔到地垫上,面部著地,李慧心在旁手插裤袋,视若无睹无动于衷;而同案被告多次大力拍打女童X头部时,郑淑贞负有照顾责任却不加干预,严重破坏诚信。王官认为2名被告当时年逾50岁,却欺负2岁幼童,而幼童更缺乏父母家人支援,无法躲避,无力藉言行投诉,无力自保,案中2人袖手旁观形同鼓励他人肆意虐待。
王官续指虽然涉案袭击为时不长,但力度很大,女童W整个人遭提起摔地,面部著地,女童X被大力拍头3次,2人除受皮肉之苦,亦想必十分惊恐,就算没有造成伤势亦有受伤风险,而附近幼童目击事件也会感到惊恐,困扰不安。
王官认为辩方求情指2人仅袖手旁观乃淡化角色,童乐居职员守则中订明严禁体罚及暴力行为,须确保儿童安全,2人负有积极责任保护儿童,却对幼童麻木不仁,漠不关心,旁观恶行助长歪风,让他人可以肆无忌惮任意妄为。王官强调法庭有责任保护儿童,向社会表达零容忍的讯息,2人受薪工作服务社群,却干犯伤害弱势社群的罪行,判监无可避免。王官考虑到2人并非施袭者,每罪以6个月为量刑起点,认罪扣减3份之1,部份刑期分期执行,判处李慧心监禁4个月,郑淑贞监禁4个月2星期。
案件编号:DCCC846-853/2022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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