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私隐专员黄继儿涉让路口没停车撞的士车尾 否认不小心驾驶受审 事主指被撞前大半个车位

2024-01-18 14:22

黄继儿否认不小心驾驶罪受审。何健勇摄
黄继儿否认不小心驾驶罪受审。何健勇摄

前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黄继儿涉于去年4月,驾私家车驶经港岛薄扶林一让路口时,未有将车停下,撞到前方载客的士,的士司机报案,黄继儿否认一项不小心驾驶票控控罪。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开审,涉事的士司机作供指,案发当时在让路口让其他车先行,打算开车时,突然被从后来的宝马私家车撞上,使的士向前移动大半个车位;黄继儿则指的士原已驶出回旋处,理应前行,不应停下。下午续审。

的士司机姚子康出庭作供称,他有40年驾驶经验,案发当晚需要值夜更,当时车上有1位乘客。姚指,他驶到肇事让路口位时停下,并让从域多利道驶来的2辆私家车先驶过,而当他预备开车时又看见远处有车驶来,所以又等下来,突然一辆私家车从后「砰」一声撞上,令的士向前移了大半个车位。

姚当时扭伤颈项,随即报警及召救护车,下车后看到的士「泵把」位擦花、车尾盖撬起;他事后经医院诊治,获4天病假。

本身为执业大律师的黄继儿亲自盘问姚指出,姚于第一次停车时已开出回旋处虚线,第二次更开至三分之二的双白线位置,而按道路规例若车辆驶出了回旋处,就有先行的道路权,因而姚当时并不应停下;姚不同意,强调自己当时在短时间内「静止、起步、停车」,并未驶出回旋处。

黄继儿续指,姚夸大了实际情况及的士损伤,而该些损伤并未在照片上显示,亦有可能是旧的损毁痕迹。姚指黄继儿当时并不愿意就车房提出的5,000元金额作赔偿,并破口大骂;黄随即表示,当时姚并未能提供报价详程,事后曾多次致电向其索取报价单亦未能成功。

黄继儿中段陈词指控方证人供词矛盾,请裁判官不要接纳,认为没有足够证据支持本案继续审讯;何官随后裁定案件表面证供成立。

黄继儿自辩指,案发时他以不超过10公里的时速在沙宣道斜路慢慢驶下至回旋处,没有踩油,他在远处看见涉事的士亮着煞车灯。的士其后再开车并超越回旋处让路线,遂以为的士要开出,他便开车;惟的士突然又亮起煞车灯并停下,两车碰到、听到轻微「的」一声,但黄继儿车上的气袋并没有弹出,事情并不如姚所描述般严重,当时姚并没有告诉他有受伤,黄亦无看见的士有任何明显由他造成的花痕。

黄继儿接受控方代表大律师吴敏生盘问时,不同意他所驾私家车把的士推出让路线,并称「我架车的重量冇可能导致一架重我几倍的车向前」。

何官押后案件至2月1日作裁决。

黄继儿被票控一项不小心驾驶罪,指他于2023年4月15日下午10时25分于沙宣道(南行)与域多利道交界回旋处,在道路上不小心驾驶私家车。

案件编号:ESS27340/2023

法庭记者:廖凯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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