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声请人平均滞留香港3年 议员倡拒绝合作行为刑事化 保安局︰易引法律挑战
2024-01-24 14:43
香港长期受到酷刑声请问题困扰,有议员关注当局会否参照法庭判词建议,将声请人拒绝合作的行为刑事化。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日(24日)表示,当局曾研究相关判词,认为就算订立有关的法例,不合作的声请人在服刑后,仍然可以坚持不合作,而重复引用相关的条文去起诉同一持续不合作的被羁留人士,除了在合法性上引起争议及法律挑战外,亦涉及大量处理刑事案件调查资源,因此要审慎处理。
邓炳强︰政府高度重视免遣返声请的问题
邓炳强表示,政府高度重视免遣返声请的问题,并一直采取多管齐下的策略,而入境处会致力利用现有的设施,依法羁留对社会治安比较有大风险的声请人士,其中更新的遣送政策,由2020年12月7日开始生效,如声请不获确立的人就其免遣返声请提出的司法覆核或相关许可申请,被原讼法庭拒绝之后,就算仍有在处理的法律程序在身,入境处都会执行遣送的行动。
他续称,自更新政策实施开始至2023年的年底,入境处遣送1851人离港,包括215人根据更新政策而被送走,较2022年大幅上升百分之63,而政府在2021年修订《入境条例》加入针对声请人拖延策略的条文,适用于衡量羁留期是否合理、合法,例如该人在申请回国证件时是否合作等。
邓炳强指,最近另一宗上诉庭的判词更有效解决不合作声请人的问题,政府在2023年7月就高等法院原讼庭批准一名曾因强奸而被判入狱的声请人的人生保护令申请,提出上诉,2023年11月三名上诉法官一致裁定政府上诉得直。
他指相关判词更指明了被羁留人士的不合作或不合理行为,导致延长期羁留期或处理其免遣返声请,是不应被当成不合理的羁留期,否则就会导致一个很荒谬的结果,被羁留人越不合作,阻延遣送程序,就越有机会获释,这是有违普通法的原则原意,这为普通法的法律原则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大大帮助政府依法羁留声请人,而不需要另外立法,花费时间及资源在刑事检控上。
去年收约2100个新声请 声请人平均滞留港3年
他提到,2021年至2023年被入境处引用《入境条例》第37ZK条羁留,分别是263人、241人及538人,对比同年新接获申请的比率,约为百分之10、百分之19、百分之25,因此考虑引用时必须小心衡量法律的问题,资源的运用及保安的问题。
他以2023年收到约2100宗新的声请申请,以过去3年平均滞留香港3年来推算,约全面引用《入境条例》第37ZK条或其他条例,需要额外6300个羁留名额,以最大的惩教院所赤柱监狱为例,收容约1500人,政府需要兴建4个赤柱监狱规模的羁留所,必须审慎考虑。
黎栋国︰对政府回应非常失望
提出质询的保安局前局长、新民党议员黎栋国对于政府的回应表示非常失望,直指处理老大难问题,单靠源头堵截是绝对不足,必须要有力措施,杜绝他们留港打黑工的诱因。他特别提到,在答案中以3年的滞留的时间去估算,全面引用《入境条例》第37ZK条羁留人士,所需的资源是非常之片面,对保安风险的担忧,更有一个令市民感觉政府能力不足的错误信息。
记者:郭咏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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