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刑事化打击龛位超卖 放宽豁免申请资格避免大规模「清灰」
2024-02-05 21:04
为打击龛位超卖,政府拟修订《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多项条文,包括将出售安放权超出「骨灰安放容量」、出售不在经批准图则的龛位,订为刑事罪行等。另外目前有25间⻣灰安置所因不符申请资格等,未有申请豁免书,若最终不符牌照要求须结束营办,局方为避免大规模「清灰」,建议放宽豁免书申请资格。政府计划在今年底向立法会提交修例草案。
骨灰所办接获约570宗投诉
为了处理过往私营骨灰安置所违规的情况,《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于2017年6月30日生效,任何人必须取得指明文书才可营办私营骨灰安置所,当中只有领有牌照的骨灰安置所才可新出售或新出租龛位。环境及生态局指,自生效以来至去年12月底,骨灰所办共接获约570宗有关私营骨灰安置所的投诉,当中约有230宗涉及怀疑非法营办私营骨灰安置所,骨灰所办已就这些投诉作出调查,并巡查约2700次,及向11间骨灰安置所的营办人提出检控,当中10宗个案的营办人被判罪名成立,予以罚款和留有案底。
当局指,有不少市民为亲人日后离世作准备,会预先购买龛位,出售的龛位往往在较后时间才会安放骨灰;因此即使牌照持有人出售了龛位超出「骨灰安放容量」,或出售了批准图则以外的龛位,亦不会即时导致存放骨灰的数目超出批准的上限,因而并不立即构成违反有关存放骨灰份数的规定。但由于超卖的龛位未经批准,购买人所签订的协议并无法律效力,已安放的骨灰亦须被迁移,损害消费者利益。
可罚款500万元、监禁两年
政府现建议新增出售安放权超出「骨灰安放容量」、出售不在经批准图则的龛位或将骨灰安放于这些龛位为刑事罪行;以及增加违反《条例》第54条有关存放骨灰分数超出「骨灰安放容量」的罚则,当局建议法庭可判予的最高罚则为:循简易程序定罪,罚款200万元和监禁六个月;或循公诉程序定罪,罚款500万元和监禁两年。
另外,局方指出,截至今年1月26日,在61间正申请牌照的截算前骨灰安置所之中,29间仍未符合《城市规划条例》规定;当中25间因不符合豁免书的两项基本申请资格或因打算继续出售龛位,而没有申请豁免书;若这些骨灰安置所最终无法符合申请牌照的要求,它们便须结束营办,导致大规模「清灰」,影响有关先人和家属的权益。
15骨灰安置所符合条件申请豁免
政府建议修订豁免书的两项基本申请资格,包括将开始营办骨灰安置所日期的规定由现时的1990年延长至2014年,及延后停止出售安放权的日期至2017年;为符合条件的截算前骨灰安置所提供申请豁免书的选项,如豁免书获批,可继续以现有规模营办⻣灰安置所,避免大规模「清灰」。
局方指根据初步评估,在25间没有提交豁免书申请的截算前骨灰安置所中,有15间(涉及37000个龛位)将符合建议的条件可选择申请豁免书;如它们选择提出豁免书申请并获批,约15000个龛位无需因未能取得牌照而被迁移。
政府计划在今年底向立法会提交修例草案,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衞生事务委员会将于本月19日讨论有关修订。
记者:何嘉敏、王伟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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