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岁妇无肿瘤被切胰脏后亡 港大深圳医院否认「强摘5个健康器官」

2024-03-01 10:12

77岁妇无肿瘤被切胰脏后亡 港大深圳医院否认「强摘5个健康器官」
77岁妇无肿瘤被切胰脏后亡 港大深圳医院否认「强摘5个健康器官」

深圳一名77岁老妇,2018年因胆结石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治疗,后被诊断「胰腺恶性肿瘤可能性大」,进行胰脾脏切除手术,不料术后2个月病逝,家属整理病历意外发现手术中根本没发现肿瘤,医生却强摘胰脏,气得提告求偿。法院裁定深圳港大医院要负全部责任,向病人家属赔偿逾62万元人民币,此医疗事故近日引发网民热议。

据了解,老妇的家属郇某投稿自称其母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接受体检时,被误诊为胰腺癌,并在随后的手术中被错误地摘除了五个健康的人体器官,最终导致郇某母亲四个月后含恨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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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77岁妇无肿瘤照被切胰脏术后亡 港大深圳医院须负全责赔62万人币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发布关于张某华女士医疗事件的情况说明全文: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发布关于张某华女士医疗事件的情况说明。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发布关于张某华女士医疗事件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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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发布关于张某华女士医疗事件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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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发布关于张某华女士医疗事件的情况说明。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发布关于张某华女士医疗事件的情况说明。

针对此事,2月29日深夜,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发布一则情况说明,当中指出事件发生后,医院对事件进行了全过程复盘和检视,承认诊疗过程存在不足,将持续改进医院管理和诊疗服务流程。法院判决后,医院按照法院判决结果,支付全额赔偿款。患者家属收到全额赔偿款后仍有异议,从2023年12月开始先后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信息,称医院「强摘其母亲5个健康器官」,言辞不实。

网上流传有关「强摘5个器官」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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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岁的张玉华在无肿瘤下被施「全胰切除术」,术后两个月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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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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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深圳医院在一宗医疗事故中,被判要负全责,须向死者家人赔偿62万馀人民币。小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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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深圳医院近年获颇多港人北上求诊或体检。小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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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判港大深圳医院,要就张玉华的医疗纠纷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小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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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19年8月,郇某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诉讼。2023年11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要求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受害人家属赔偿627645.68元,该赔偿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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