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孩被指性侵8岁女童 官方:疑犯已送专门学校训诫教育

2024-03-20 15:06

内地13岁男孩性侵8岁女童,因未满14岁获不予立案,家属愤怒。
内地13岁男孩性侵8岁女童,因未满14岁获不予立案,家属愤怒。

广东传出一名8岁女童被13岁男孩性侵,民警通知受害人家属,由于对方未满14周岁,无法追究其刑责,决定不予立案。记者跟进发现男孩事发后一度被停课,但现在已回校上课。家属不满事件不了了之,遂向传媒求助。针对争议,阳山县政府最新通报指,疑犯已送专门学校接受训诫教育。

通报指,今年2月26日下午6时许获悉案件,同日晚上8时48分已拘捕13岁疑犯陈某,疑犯对强奸他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因陈某作案时不满十四周岁,不予刑事处罚,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嫌疑人监护人发出《训诫书》。目前,陈某被依法送至专门学校进行训诫教育,相关部门已对受害女孩及其家属进行抚慰。后续处理工作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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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称3月18日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但被警方要求写上3月1日。
家属称3月18日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但被警方要求写上3月1日。

女童的姑姑陈女士来自广东清远市阳山县。她表示,2月26日下午,其8岁的侄女陈果(化名)在公园附近一处房子,被一名13岁男孩陈某某性侵。女童父母当天报警指控男孩强奸,但3月18日,派出所民警告知由于对方不满14周岁,审查认为「符合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决定不予立案。

据陈女士说,陈果8岁多,读小学二年级,其父母在镇上做小生意。事发当天下午5、6时左右,陈果和读五年级的姐姐一起去附近的公园玩,期间姐妹俩吵架,姐姐先回家了,陈果随后遭到侵犯。

女孩与姐姐一起去公园,因吵架被「丢包」,惨遭性侵。 iStock配图
女孩与姐姐一起去公园,因吵架被「丢包」,惨遭性侵。 iStock配图

女童与该男孩并不认识。事发后,陈果见下体有血迹被吓到了,哭著回家告诉父母。父母随即报警,并带陈果到医院检查,诊断显示她处女膜破裂,「见少量血迹,左大腿内侧见两处淤黑」。

陈女士称,男孩犯案后没有回家,跑到了5、6公里外的同学家,当晚被警方找到,但很快就被放了出来。

男孩因未满14岁,获「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男孩因未满14岁,获「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老师:问题学生拿他没办法

陈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男孩一位任课老师指他是「问题学生」,有喝酒、抽烟、旷课、欺凌等行为,「七年级的时候就全校有名了」,平时班上有同学投诉他,老师也拿他没办法。上个学期老师曾劝家长带他到封闭管理的学校读书。事发后,老师让陈某某回家,但据悉目前已恢复上学。

事发后,双方家长在派出所见过一次,当时对方称家里困难,没钱赔偿,提出给予2万元和解,并要求出具谅解书。陈果的父母气愤拒绝。

内地13岁男孩性侵8岁女童,因未满14岁获不予立案,家属愤怒。
内地13岁男孩性侵8岁女童,因未满14岁获不予立案,家属愤怒。

陈女士还指控民警不给予报警回执,3月18日给予《不予立案通知书》,要求他们将签字时间写成「3月1日」。事后家属觉得不妥,提出反对,遂重新签了一次,时间写为3月18日。家属已经向多部门投诉反映,内地澎湃新闻联系当地派出所,未获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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