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彭军壕与吴智鸿赖振邦测试炸弹及引爆装置 发出「噗一声」吴称「试爆成功」
2024-06-04 10:48
屠龙小队等人涉串谋在游行中设置炸弹案第27天审讯。从犯证人彭军壕指与同谋者吴智鸿、被告赖振邦到后楼梯测试炸弹和引爆装置样本,吴智鸿把少许「TATP」粉末倒在装置发热线,随后有人致电到放于装置上的电话,不一会儿便发出「噗一声」,吴智鸿宣布「试爆成功」。
彭军壕指被告赖振邦从浸大实验室偷取数瓶化学原材料后,与彭军壕一同前往城大宿舍区休息室,赖振邦「铺哂啲嘢出嚟」并拍下该些白色,啡色樽,当中有部分樽「贴住骷髅头」。
于3C维修工作室测试炸弹 吴智鸿宣布试爆成功
控方指同谋者吴智鸿于11月22日在群组问有没有人拿走硫酸,彭军壕当时回应「啲料喺哂Bobby(赖振邦)到」。彭指自己没有从浸大拿走任何化学物品。群组对话显示吴表示有「炼金术师」寻找98%硫酸,负责军训的常先生称有一樽,售价新台币220元,又表示如可安排物流,还有其他炸弹原材料可以提供。彭回答军训宿舍附近有化工原料铺。
11月底,吴智鸿指被告赖振邦认识懂得合成炸弹的人,已制成「炸弹和遥控装置样本」,遂叫彭军壕一同到荔枝角「3C维修工作室」找赖振邦测试样本。吴从店内拿出样本并放置到后楼梯地下,吴拿出一小樽白色粉末称是「TATP」,倒出约「火柴头」的分量到装置发热线上,有人致电到置于装置上的电话,其后「电话震就听到噗一声」,吴称试爆成功、「个装置work」。控方播放片段,彭称忘记由谁拍片。
彭军壕续指数日后,吴智鸿称想了解装置实际运作情况,又再相约彭到「3C维修工作室」,彭甫到达便看到吴「揸著支焊笔辣个电话」,随后打开电话后盖,把焊笔触碰于「类似系震动器个位」。其后被告赖振邦到场后向吴表示有「炼金术师」认识懂合成炸药的人,该人想直接与吴商议价钱,彭指两人即时以telegram联络。
彭军壕称受吴智鸿指示将3支枪带回家保管
彭军壕供称,11月27日,他受吴智鸿指示到沙田小沥源附近向「维修员」取一袋物件,吴智鸿联络后两人成功会面,彭军壕收到以胶纸封好的纸袋,并形容「好重嘅」,当彭军壕坐的士离去,吴智鸿便叫他把纸袋拿回家保管,彭指「拆开少少嚟睇...见到3支类似系枪嘅物体」,由于彭军壕家中有小朋友,他遂自行决定把纸袋收藏于住所附近、摩星岭一隐闭的桥底,彭军壕拆开后得悉仅一把枪有弹匣。
吴智鸿指示彭军壕拿出没有子弹的空枪予另一人,彭经联络后于12月1日到旺角银城广场地下,到场交收的亦是「维修员」。同日,彭军壕又再按吴指示把一把枪、一个弹匣和子弹,带到吴智鸿住所附近公园交收,期间吴智鸿把两个弹匣装满空尖弹后归还予彭军壕。
彭供称吴智鸿指空尖弹「杀伤力大好多」,因将会有行动实行,届时会使用空尖弹,故先行收回所有普通子弹。吴智鸿另表示炸药已经「捞好」12公斤,还有8公斤未处理好,惟彭军壕没有追问何谓「捞」,吴智鸿又指行动地点和日子亦未决定,但「屠龙会护送佢同安置个炸弹」,由吴智鸿引爆,吴并让彭军壕行动中任「哨兵」。彭军壕把弹匣放回摩星岭桥底后,便没有再返回该处。
彭9月起辞工由吴智鸿及组织资助生活
彭军壕称12月3日与吴智鸿到荃湾和认罪被告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屠龙小队军师、被告赖振邦等会面。在酒吧中,赖振邦指闭路电视或有收音功能,不想商议行动,而吴挨近黄振强和军师小声地谈及行动,彭听不清内容。
彭军壕指9月辞去工作后,吴智鸿或组织的一名成员会提资助予他,每月最少8,000元,最多约1.2万元。
将炸药粉末、电芯及装置等藏于华仁书院
同月7日下午,彭军壕又按吴智鸿指示,协助前往旺角交收,彭等候约一小时,交收者著彭前往麦花臣球场公厕某厕格取一个海绵宝宝环保袋。彭到达后以硬币打开锁上的厕格后,看见马桶上有体积较大的环保袋,上手后猜测约10多公斤重,吴早前叮嘱他检查内里有否遥控装置和数个盛有白色物料的玻璃樽,彭表示没有认真检查,便把环保袋塞进背包,坐的士到湾仔公园与吴会合。
吴智鸿带彭军壕前往吴曾就读的华仁书院,吴打算把环保袋置于华仁停车场垃圾房附近草丛小径,但有司机正望向两人,两人便离开校园另觅一处放置环保袋和吴以胶袋盛载的杂物,相约各自归家后再折返。
两人约晚上9时再会合,把以上物品移至华仁书院内一个位置,吴把所有物件倒出来,彭称有电芯、12至14包呈黄色粉末的ANFO炸药、载有HMTD炸药的玻璃樽、吴指可控制50米范围的遥控,以及2组类似早前在后楼梯测试的装置, 1组连同旧款手机。
吴向彭透露12.8行动计划部署
吴智鸿指有个电池盒融化,遂致电叫被告赖振邦带同3组后备装置前来。在等候期间,彭军壕指吴向他道出行动计划:12月8日每人有不同角色和任务「要自己搞掂」,彭当日约12时与吴在湾仔会合拿取炸弹后,「搵个位置观察同等」,当游行队伍行经轩尼诗道和菲林明道交界,吴会在屠龙小队掩护下放置大炸弹,东行约50米放小炸弹,枪手会在立兴大厦或光华大厦天台望著小炸弹位置,屠龙小队、闪灯队跟著游行队伍到军器厂街附近「引防暴警察推出嚟」,再由枪手开第一枪作信号,吴便会引爆炸弹,屠龙等队伍攻击警察,逼警方前往大炸弹,吴再进行引爆,其他人在大炸弹爆炸后往「警方残骸到执枪」,便立即离开现场,另会有一人负责与枪手联络、接送枪手,被告赖振邦会安排车辆协助已执枪的同伙离去。
约1小时后被告赖振邦到达华仁协助吴 「组合个炸弹」,其后离开。吴思考把炸弹置于湾仔公园或华仁「过夜」,最后决定先与彭军壕到湾仔蔷红餐厅与黄振强、屠龙小队军师等人会面,期间屠龙小队军师询问吴12月8日行动详情,因他们不清楚内容,吴表示只有自己和另一勇武队伍蜘蛛队队长清楚所有细节,其他人只知道「自己有份用枪同炸弹攻击警察」和所属岗位。
12月8日屠龙队成员与吴保鸿被捕 行动腰斩
吃完饭后,吴智鸿便带各人走往向英皇集团方向,至湾仔地铁站,彭军壕称吴「讲计划点行」,但彭没有仔细聆听内容,与吴其后返回华仁。 吴智鸿指湾仔公园已关门,决定把大小炸弹放入黑色胶袋后置于原地,两人便离开华仁。彭供称整个炸弹于被告赖振邦离开前已处理妥当。
彭军壕指12月8日早上8时被告赖振邦传送一条新闻连结予他,内容是警方在湾仔和北角进行拘捕,彭认为屠龙小队成员和吴智鸿被捕,赖振邦不断问彭军壕炸弹是否在华仁,有意拿2个炸弹实行吴的计划。
直至中午12时前,蜘蛛队队长指行动腰斩。彭透过新闻得知警方翌日找到涉案炸弹。
被告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李家田、赖振邦及许湛荣同被控一项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6男另被控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罪。他们再被控一项串谋谋杀罪;李家田另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女被告刘佩凝则被控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案件编号:HCCC164/2022、HCCC255/2023
法庭记者:苏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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