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喂野鸽新例今起生效 议员倡加大口岸宣传免旅客误堕法网

2024-08-01 14:16

李世荣(中)联同多人在将军澳坑口站向市民派发宣传单张。苏正谦摄
李世荣(中)联同多人在将军澳坑口站向市民派发宣传单张。苏正谦摄

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今日(8月1日)生效,新罚则下,非法喂饲野生动物(包括猴子、野猪和野鸟等)或野鸽可被处定额罚款5,000元或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10万元及监禁一年。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李世荣表示,了解到有市民仍不清楚新条例,当局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相信宣传需要更多时间渗透,亦提议政府在入境口岸处及旅游景点加大宣传,以免旅客因不清楚条例而违法。

新条例生效首日,在港铁坑口站外,已挂有宣传横幅写明最高刑罚罚款10万元及监禁一年。民建联今日联同环境及生态局署理局长黄淑娴及渔护署署长黎坚明在坑口站向市民宣传新例。

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今日(8月1日)生效。苏正谦摄
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今日(8月1日)生效。苏正谦摄
新罚则下,非法喂饲野鸽等可被处定额罚款5000元或被检控。苏正谦摄
新罚则下,非法喂饲野鸽等可被处定额罚款5000元或被检控。苏正谦摄
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今日(8月1日)生效。苏正谦摄
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今日(8月1日)生效。苏正谦摄
新罚则下,非法喂饲野鸽等可被处定额罚款5000元或被检控。苏正谦摄
新罚则下,非法喂饲野鸽等可被处定额罚款5000元或被检控。苏正谦摄
李世荣向市民派发宣传单张。苏正谦摄
李世荣向市民派发宣传单张。苏正谦摄
李世荣建议渔护署应与其他部门进行执法培训,以免出现口同鼻拗的情况。苏正谦摄
李世荣建议渔护署应与其他部门进行执法培训,以免出现口同鼻拗的情况。苏正谦摄

李世荣倡野外设鸽舍

李世荣表示,条例修订目的是冀通过提高罚则减少市民喂饲野生动物的行为。他指,有市民在民居附近喂饲野鸽,令野鸽认为相关地点可以觅食,便留下聚集,但会造成环境衞生问题,如遗留鸟粪及羽毛等,且野生动物有机会传染病毒细菌。他又指,野鸽聚集亦会占据行人道,行人有机会「中头奖」,相信新罚则能使相关问题得到改善。

他续指,新条例下执法人员范畴增多,包括房屋署、康文署等,且可以在私人处所执法,建议渔护署为其他部门进行执法培训,以免出现口同鼻拗的情况。他亦建议政府考虑科技执法,利用人工智能等手段发现喂饲行为,减少人手及花费压力。他又表示,希望政府能在野外及不阻碍市民的地方增设鸽舍,并种植相关食物,令野鸽能最终回归自然栖息地。

渔护署指,在《修订条例》生效的首个月期间,执法人员如发现任何人非法喂饲野鸽或野生动物,会先作口头警告。但若有关人士仍然继续违规,执法人员将采取执法行动。9月1日起,执法人员如发现任何人非法喂饲野鸽或野生动物,会即时采取执法行动,且不会再事先作口头警告。

记者:郭颖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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