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凝美容师被控无牌行医 控方下月初重开案情证女董事非注册医生
2024-08-21 17:34
美容院「诗凝美容」于2022年11月涉为顾客注射肉毒杆菌毒素,导致2名顾客及后出现心跳加速、眼蒙等副作用,该店美容师被指与女董事张敏协议,故意不确认张敏无牌为客人打「瘦面针」一事。美容师因而被控两项无牌行医罪,案件原定今日裁决,裁判官林子康因发现控方未就张敏「无牌行医」一事完成举证,遂主动将案件押后至下月2日,让控方重开案情,届时控方会呈交文件作证明。
被告为38岁的刘璐,报称美容师,被控两项「非注册医生施行医药治疗(包括外科手术)导致该人受人身伤害」罪。刘璐今没法律代表。
裁判官发现控方未就女董事无牌行医完成举证
根据控方对被告的指控,被告被指与诗凝美容女董事张敏共同犯罪,即被告与张敏之间有协议去让张敏无牌为人注射肉毒杆菌毒素,而被告明知而刻意不去确认张敏无牌一事。
案件经审讯后原定今日裁决,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判官林子康开庭时却提出,本案审讯期间,并无直接证供证明张敏不是注册医生,但控方须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此事。林官指,虽然张敏早前已承认3项无牌行医罪,但其认罪不能成为本案证供,林官因此提出让控方就「张敏在案发时是否注册医生」重开案情。林官又指,虽然可透过注册医生名单来确认此事,但控方还是可申请有关证书以作证明。
押后下月初重开控方案情
控方指,被告在庭上的说法是案发时被张敏误导,即相信张敏没医生牌但有针牌,但不知张其实是无牌为客人注射肉毒杆菌毒素。控方称正要求医务委员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15条发出证书,以证明「张敏在案发时是否注册医生」,今申请重开控方案情,以呈交有关证书。
林官随后向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解释称,她既不争议张敏并非注册医生这点,而张敏也已认罪,现时控方只是补回呈交证物,以证明张敏在有关时间是否注册医生,押后案件以处理此事不会对被告不公。被告闻言表示不反对押后案件。
控罪指被告于2022年11月7日及11月10日,在油麻地上海街28号恒邦商业中心305至306室诗凝美容未进行注册、暂行注册或免除注册手续的情况下,对钱青青及仇丽丽进行医疗治疗(包括手术),导致钱及仇受伤。同案被告张敏2024年3月承认3项无牌行医罪,被判监禁4个月。
案件编号:KCCC3135/2023
法庭记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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