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路虎女」打人︱青岛警称不算寻衅滋事 官微狂删质疑留言
2024-09-03 22:42
青岛上月发生的「路虎」女司机逆行不遂打人事件,引发舆论风暴后,青岛公安今日再发通报,指事件是「行车纠纷引发」,不符合「寻衅滋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再引起公众放生「路虎女」质疑,其微信公众号更极速涌入万条留言,多数对判定表示心寒,帖文一度被禁看评论,经「过滤」后,留言已多数变为「相信青岛公安,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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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指,王某(女,38岁,青岛崂山区人,曾经营茶叶店、个体运输,现无固定职业)驾车逆行超车,与林某润(男,26岁,青岛崂山区人,个体经营业主)驾驶的车辆相遇,王某倒车准备并入顺向车道。
倒车过程中,林某润车辆持续向前移动,两车间距过近,致王某无法并入顺向车道,期间与前方顺向行驶旅游巴碰撞后,王某下车对林某润进行了辱骂,并与旅游巴司机就事故处理完成协商。
随后,王某又辱骂、殴打林某润。8月29日晚7时许,法医鉴定林某润面部软组织挫伤、鼻出血及体表挫伤(右颈部一处、左上胸部一处),属轻微伤。
当晚10时许,警方对王某殴打他人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人民币;对王某侮辱行为处以罚款500元。决定对王某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日,罚款1000元。
「青岛公安」重发帖过滤留言
通报称,案件是行车纠纷引发,不符合关于寻衅滋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通报在网络造成极大议论,许多网民表示难以认同判定。青岛公安的微博在通报发布后1小时,即涌入过万条留言,多数为不认同判定,其中「青岛真的让人心寒」获最多点赞。青岛公安随即关闭帖文的评论,至下午3时40分更删去原帖,加置过滤功能后才重新发帖,留言则以「相信青岛公安,不信谣、不传谣」一类占最多,质疑的评论只占小数,且措辞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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