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工人测试吊船堕毙 涉事2公司及1董事被票控11罪受审
2024-09-16 14:09
西半山联邦花园伦敦阁2022年6月13日进行吊船测试期间,怀疑吊船钢缆断裂,2名工人由20楼堕地死亡,2间涉事公司及1名公司董事被票控11罪。所有被告不认罪,今在东区裁判法院受审,裁判官梁雅忻向没法律代表的被告解䆁审讯程序,控方读出双方承认事实,双方均表示会传召专家证人。
2死者受雇于吊船公司万勇实业
首被告万勇实业有限公司(万勇)经营吊船业务,是2名死者翁伟文及李耀晖的雇主。第二被告宏溢营造建筑有限公司(宏溢)经营建筑业务,涉及的其中2项控罪与宏溢工人任康年和张居乐有关。第三被告陈海源是万勇董事,万勇及陈均没法律代表。承认事实指,事发当日,万勇为宏溢的工人提供吊船操作训练课程,陈海源派出翁伟文及李耀晖到联邦花园担任吊船操作训练导师。
万勇及其64岁董事陈海源涉及的控罪与2名死者有关。万勇被控4罪,包括2项「没有设置及保持安全的工业装置及工作系统」、1项「没有提供所需的资料、指导、训练及监督以确保在工业经营中雇用的人工作安全」、1项「没有确保吊船不用以载人,除非吊船的工作平台设有足够而安全的进出途径」。
控罪指万勇于2022年6月13日,身为西半山干德道41号联邦花园建筑工程的东主,两度没有设置及保持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量是安全和不可危害受雇人翁伟文及李耀晖(死者)的健康,而使用吊船的工作系统;没有提供所需的资料及指导,以确保翁、李二人的健康及工作安全;没有确保吊船不用以载人,除非设有足够及安全进出途径。
两公司与1董事被票控
宏溢营造建筑有限公司被控1项「没有设置及保持安全的工业装置及工作系统」、1项「没有提供所需的资料、指导、训练及监督以确保在工业经营中雇用的人工作安全」、1项「没有确保吊船不用以载人,除非吊船的工作平台设有足够而安全的进出途径」。当中2项涉及受雇人任康年和张居乐。
陈海源另被控4项「在董事、经理、秘书或其他同类高级人员的同意或纵容下犯罪」,指陈于同日同地身为万勇的董事,在其同意、纵容或疏忽下,导致上述情况发生。
根据承认事实,联邦花园2017年末,需根据屋宇处的强制验楼计划进行检验及维修工程,联邦花园业主立案法团委托量筑工程顾问楼为顾问,并授权量筑透过招标找到宏溢为工程总承建商;而宏溢和万勇之间没有任何合约关系。
法团主席称曾因价钱问题决定改聘万勇
联邦花园业主立案法团(威尼斯阁、罗马阁、维也纳阁)主席方文辅作供指,联邦花园的业主立案法团分为2个,而事发地点伦敦阁及巴黎阁的业主立案法团主席是简何巧云女士(Rachel Cartland),屋苑的物业管理公司是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他称2个法团在有需要时会一起开会,工程计划须经2个法团通过,而涉事工程的总承建商是宏溢营造工程公司(与宏溢营造建筑有限公司是子母公司关系)。
方文辅供称,法团认为之前可选择吊船供应商的价钱不合适,于是与顾问公司商讨后,决定委任万勇为吊船供应商。方文辅说,强制验楼计划工程原本在2021年12月尾完工,但直至2022年1月,包括修葺外墙纸皮石在内的工序仍未完工。他指在吊船意外发生后,工程曾暂停,而宏溢在2024年初表示不想继续负责这工程。
控方将召专家证人就吊船安全性作供
梁官询问控辩双方的立场及抗辩方向。控方指,会争议涉事吊船是否适用于载人、以及吊船的滑轮设计问题,而专家证人会就此作供。对于宏溢,控方会争议它不可将责任转嫁给万勇,因为宏溢员工会在吊船上工作,宏溢要考虑风险评估及安全计划。
陈海源称,他与万勇的抗辩方向是,香港使用这种吊船已超过40年,其设计由专业工程师按法例来签发、检验合格。
宏溢的抗辩方向是争议宏溢在案发现场的角色,以及事发时进行的是否建筑工程。
案件编号:ESS39987-93/2022、ESS40626-29/2022、ESS40690-93/2022(交替控罪)
法庭记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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