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裔青年强奸初相识13岁女童 判囚7年半 官指被告有4项非礼案底仍未汲取教训

2024-09-20 10:47

被告Mahmood Mubeen (马哈茂德)强奸罪成,判囚7年半。资料图片
被告Mahmood Mubeen (马哈茂德)强奸罪成,判囚7年半。资料图片

23岁南亚裔青年于3年前在instagram主动结识13岁女童后持续邀约会面不果,半个月后威胁会伤害对方友人,女童最终应邀,青年将女童带返油麻地住所后强奸对方,青年否认1项强奸罪受审后被陪审团一致裁定罪成,今于高等法院被判囚7年半,法官黎婉姫指被告曾犯下4项非礼罪,但仍没有汲取教训。

黎官表示,被告Mahmood Mubeen (马哈茂德)2015年来港,在16岁时干犯4项非礼罪,涉及触碰女性下身。黎官引述事主创伤报告,指事主尝试原谅被告,过去半年亦没有明显的负面情绪,可以如常生活,但仍然对男性有恐惧,影响与男性的关系,因此心理医生建议事主持续接受相关治疗。

被告无使用安全套下犯案增事主怀孕及染病风险

黎官引述辩方求情,称本案涉及的暴力不多,亦不是最严重的情节。黎官判刑指对儿童性侵犯属非常严重罪行,判刑要考虑对公众阻吓性及事主亲人的感受,本案中被告与事主的年龄差距并非相当大,但被告没有使用安全套,令事主有怀孕和染上性病的风险,而被告安排会面,邀请事主到家中,有计划地让事主饮酒和吸食大麻,黎官又表示被告来港不久便犯下非礼罪,被判感化令,但仍没有汲取教训,终判处被告监禁7年半。

控方开案陈词指,被告不断邀约事主会面吸大麻,事主一直托词拒绝,直至2021年8月25日,被告威胁会勒索伤害事主友人,又指会面只是聊天,事主在不情愿下应邀。被告带事主返家,被告在住所内先后邀请事主吸食大麻及喝酒,事主最初拒绝,其后应要求吸食了一口后感到晕眩,被告随即开始亲吻事主脸庞以至胸部,事主多次扬言拒绝及推开被告不果,在被告举止暂缓下来后,事主乘机离开。被告见状将事主捉回床上,强奸事主。事主母亲其后报案,警方在被告住所床垫上血迹中验到事主基因。

案件编号:HCCC85/2023
法庭记者:苏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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