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同设局「仙人跳」劫两嫖客16万 援交女判更生中心 两男囚13至39月
2024-10-21 12:58
两名嫖客于2022年先后陷入「仙人跳」陷阱,在尖沙咀酒店房遭抢劫,另遭拳打脚踢,损失约16万元财物。涉案2男1女早前承认串谋抢劫、抢劫等8罪,今早西九龙法院判刑。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陈慧敏指本案性质严重,犯案者各司其职,指未有加刑应感侥幸,分别判涉案2男囚13个月及39个月,馀下女子判入更生中心。
被告等夥同犯案各司其职
陈官指本案犯案者在telegram群组招揽受害人,并不是草率及即兴犯案,是有铺排的犯案手法,犯案者各司其职,于案中担任不同角色,夥同犯案,利用性关系勒索受害人财产,令他们身体及心灵受创。另本案犯案者因应受害人的金钱负担能力,决定勒索金额数目,威胁他们向亲友借贷。受害人X进行性关系时,遭本案犯案者进行突袭,使用实际武力,威胁交出款项。
有事主遭定期勒索
陈官考虑本案犯案者违反意愿获取受害人的金钱,亦涉及定期勒索,使用威迫手法登入受害人Y的银行户口,并设置定期转帐,陈官考虑并非一次性勒索、涉案人数、勒索金额及方式,判处本案3名被告监禁13个月至39个月、及进入更生中心。
女被告已还押266天
就首被告陈映彤没有案底,提供性服务后已即时离开现场,惟她在本案担任重要角色,若非有她提供性服务,本案根本难以进行。陈官念她尚算年轻,若她能痛改前非,对社会未尝不是好事,否则会成为社会包袱。陈官考虑她曾还押266天,若非她只有18岁,必定会判长期刑期,惟社会服务令不足以反映本案严重性,终判入更生中心。
庄浩轩不只勒索还抢银包
陈官续指被告庄浩轩所面对的串谋勒索、抢劫及盗窃3项控罪,分别为独立控罪,他不只勒索受害人,还抢其钱包,取走提款卡到柜员机提款。陈官称「佢比一般勒索做多左」,遂不能就他面对的所有控罪判处同期执行,终判庄总刑期39个月监禁。
黄祺盛借出银行户口洗黑钱
陈官另指被告黄祺盛借出2个银行户口给本案其他犯案者,在15天内接收逾10万元的洗黑钱款项。另陈官称其户口会接收定期转帐,并非一次性洗黑钱,若非受害人Y及时发现,会造成惨重的损失,而被告须配合本案其他犯案者,才能达到继续洗黑钱的结果。陈官考虑现时社会洗黑钱罪行的猖獗地步,认为未有对被告作出加刑,黄应要感到侥幸,乃判他入狱13个月,所有控罪同期执行。
陈映彤认串谋勒索
被告陈映彤承认两项串谋勒索,案发时16岁,于或约于2022年12月6日在香港,连同女子E、男子A、男子B、男子C及女子F,一同串谋和与其他身分不详的人串谋,为使他们自己或另一人获益,或意图使另一人遭受损失,而以恫吓方式不当地要求X交出港币80,000元。
庄浩轩认勒索抢劫及盗窃
被告庄浩轩承认3罪,案发时20岁,一项串谋勒索、抢劫及盗窃罪,被控于2022年12月13日,在尖沙咀加连威老道29A号4楼瑞生嘉威酒店402室,连同男子A、男子B及一名身分不详的人,抢劫Y,劫去现金港币2,500元;另于2022年12月14日在香港,连同男子 A、男子B及一名身分不详的人,偷窃现金港币20,000元,而该笔款项为属于Y的财产。
二人同被控于或约于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4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连同男子 A及B,一同串谋和与其他身分不详的人串谋,为使他们自己或另一人获益,或意图使另一人遭受损失,而以恫吓方式不当地要求Y交出港币150,000。
黄祺盛洗黑钱10万元
至于被告黄祺盛承认3项洗黑钱,案发时32岁,被控于2022年12月14日及28日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些财产,他在大新银行有限公司所持名下帐户的总额分别港币60,000元、10,000元、30,000元款项,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该等财产。
案件编号:DCCC941/2023
法庭记者:黄巧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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