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注册名称以外校名 教育中心校监否认3指控
2018-01-30 12:12
控方提到教育局于去年1月9日收到被告郭璧瑜的信件,表示辞去校监及校董的职位,而局方在同月27日发信,告知已收到相关通知,因此被告案发期间仍任职为该校校监及校董。然而郭在庭上则指她同月3日已辞去有关职位,并有信件证明她早于案发前已离任。
被告郭璧瑜被控于2017年1月5日,在不设法团校董会学校的校舍,展示其学校的注册名称以外的名称,作为该学校的名称。另外,她亦被控同日在学校的课室内,容纳超逾教育局常任秘书长就该课室可容纳学生人数的最高限额,即11名学生。
法庭记者:陈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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