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搬家俱变暴力冲突 村长脱罪3村民罪成罚$3000
2018-02-28 16:34
16年5月,客货车司机黄志忠与自称博士生的黄俊珏准备协助朋友搬运家俱,将货车泊在大埔林村时与村民发生口角,期间司机拿出𠝹刀,事件后来演变成暴力冲突,有村民出示镰刀,司机被围殴受伤。4名村民早前否认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56岁村长锺耀昌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因未有证供显示他参与其中。村长的27岁儿子锺国升、50岁士多老板锺伟昌、37岁村民锺子威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罚款3,000元。锺子威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名不成立。
是次审讯法庭鲜有地接纳辩方两位证人的口供,指被定罪的3名被告人在事主跌倒后仍对他出拳,裁定他们不是在自卫,最后将他们定罪。温绍明裁判官判刑时指,两位辩方证人比较持平,但坦言不能完全接纳两位控方证人,即事主及报称教师的黄的证供,尤其事主声称被打至头部、面部受伤,一面倒不停被拳打,但医疗报告只指出他的下唇及身体其他部位受伤,温官认为其证供出现疑点。
辩方求情时指,事主的伤势不严重,而事主拿出𠝹刀才令事情演变得严重,望裁判官念及各被告初犯,判处非监禁式刑罚。
温官接纳两位辩护律师的求情,指事件性质属突发性冲突,被告以多欺少、召唤他人,但承认事主须付上部分责任,故从轻处理。
法庭记者:郭止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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