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专骗补习老师 男子称查性罪行纪录先收$450
2018-03-19 17:22
港大毕业的41岁男补习老师于去年8月至10月间,涉嫌于网上补习中介网讹称要聘用补习老师,并骗取应徵者现金,称用作查察性罪行定罪纪录。被告否认4项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开审,控方将传召8名证人。
案中第一证人曾先生于庭上供称,于去年8月中,在补习中介网「小卒」张贴其硕士毕业学历资料及联络电话,并于同月29日约下午1时许,接到被告杨嘉杰的来电。被告当时自称是家长,为其就读中四的女儿寻找化学科补习老师,又指因家中无人,建议以太古星巴克咖啡店为补习地点,以及要求须查核曾的性罪行定罪纪录,并由被告找相熟公司进行查察。
双方于同日下午6时多,相约到在北角麦当劳见面,被告向曾先生要求先收取450元按金,称会于完成第一堂课后,连同首堂学费退还,即会支付共900元。然而,曾先生于9月26日下午5时,到太古打算上第一堂课,曾称「佢(被告)本身话阿女同佢阿妈会岀现」,惟未有人应约,他于6时半间,多次致电被告但却没有人接听。曾指「我觉得自己畀人呃咗,所以决定报警。」
案件今午于东区裁判法院续审,并继续传召2名证人作供。证人陈加滔指,于去年8月事发时正准备入读香港大学机械工程系,在「小卒补习网」上留下联络资料。至8月30日,被告致电陈,称希望为就读中四的女儿寻找物理补习老师,但就须查核导师的性罪行定罪纪录。
双方翌日下午相约在中环大会堂见面,「佢话有相熟嘅律师同警察,有特别嘅途径申请,但需要一定嘅费用」,被告称由于过往曾有导师爽约,因此要求陈先付第一堂费用225元现金作按金,并会在完成第一堂课后退还,陈于付款后收到被告所写的收据。
至9月26日下午5时,陈按所约定之时间到香港大学上第一堂课,但未见被告出现。陈致电被告时,被告表示是次补习「由佢太太带埋佢个女一齐嚟」。惟陈继续等待后,未能联络被告。后来至10月22日,陈从新闻得知有其他受害人后,主动向警方联络。
另一证人梁殷然于事发时同为大学生,于上年10月2日在社交网站之补习群组中寻找补习学生,后收到被告来电,为就读小学的女儿寻找导师。两人于10月4日在红磡见面,被告向梁展示不同的法律文件,「佢话有律师朋友帮佢写咗封信,证明佢可以帮我申请性罪行定罪纪录。」被告后以与之前相同的借口向梁收取225元现金。至「第一堂课」开始前,警方已联络梁告知此骗案。
法庭记者:罗敏桦
建立时间 13:31
更新时间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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